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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18 广东省查看:3801 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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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4495716
2012/02/19 13:12 [来自广东省]
home3163
2012/02/19 18:46 [来自河北省]
tib2001
2012/03/07 15:59 [来自北京市]
walnard
2012/03/07 19:42 [来自北京市]
一梦千寻
2012/11/18 11:20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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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wind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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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_HQ9zsI_0189
2024-04-28 18:39:12
有没有说说专利代理正常工资应该都是多少的
牡丹仙子
2024-04-16 10:07:12
现在专利非正常还正常吗???
t14495716
A申请在前,公开在前,相对于B来说构成了B的现有技术,那现在的问题是B在授权时是否有考虑到A这篇对比文件。如果B是实用新型,那么可能就没有考虑到A而直接授权;如果是发明,经过实审考虑了A的因素仍然授了权,那就说明现有技术A不能否定B的新颖性创造性,因此,提现有技术抗辩可能机会不大。直接提无效B同时以A为对比文件会不会更好一点(当然还可以进一把挖掘其他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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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 已有技术抗辩
102、已有技术抗辩仅适用于等同专利侵权,不适用于相同专利侵权的情况。
103、当专利技术方案、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被引证的已有技术方案三者明显相同时,被告不得依已有技术抗辩,而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012/11/18 11:20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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