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专利侵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0.12.03 江苏省查看:2969 评论:0
认定专利侵权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依《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超出上述法定范围实施涉嫌专利技术 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2、专利侵权行为只可能侵犯行为地专利权。这是由专利权的地域性所决定的,因此,外国专利技术要想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就该技术向中国专利主管机关--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所以中国境内的侵权行为只可能侵犯中国专利权,而不可能侵犯外国专利权。专利权地国和专利隶属国相同,这是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前提。 3、专利侵权均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如果被侵权的专利是产品专利的话,任何专利侵权行为都必然体现在一定的产品上,如果是新产品方法专利,则专利侵权行为必然使用了专利方法。所以,任何专利侵权行为均不是抽象的思想或研究本身。当然,方法专利侵权的举证对被侵权人而言是众所周知困难的,为此,大多数国家专利法均规定了方法专利侵权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2款规定: “专利侵第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4、专利侵权除外情形。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下列情形均不构成专利侵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 3)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此外,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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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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