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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修改产生的问题,请大家帮忙解答

发布时间:2011.06.22 福建省查看:6315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西红柿滚个蛋 于 2011-6-22 17:29 编辑

有个PCT的案子,想让韩国的专利事务所让其进入韩国的国家阶段,现在有几个问题出现了,求大侠解答一下:

1. 该案子已经通过国际阶段,现在打算进入韩国国家阶段,但此案申请人的公司地址在今年年初有迁移,导致现在的地址和KIPO所登记的地址不同,专利事务所有发一份CERTIFICATE OF CHANGE OF ADDRESS给我们进行填写,请问大家花钱提交这份地址修改证明有没有必要?

2. 如果有必要的话,表格当中除了申请人地址更改说明之外,后面有两个地方需要签名,一个是申请人的法人代表,另外一个是NOTARY PUBLIC  (seal),指的是什么人的签字,怎么还需要盖章呢?

如下所示:


(SEA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otary Public)

标签: 事务所 国家 申请人 韩国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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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直接问韩国给你这份文件的人

    2011/06/22 17: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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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有必要,如果还在31个月期限(PCT申请日起或其优先权日起,以早的计算)内,可以向国际局申请变更,进韩国的时候直接以新的地址登记,但让代理人在提交韩国专利局时说明一下,国际局变更后会通知韩国专利局;
    2、NOTARY PUBLIC是公证处。

    2011/07/06 10:4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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