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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专利有效期内在产品上标注的专利号在专利到期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06.09 北京市查看:11184 评论:11

专利有效期内,生产制造的很多产品板底签、包装盒上都标注了该专利号。但是该专利有效期届满后,原来的产品还有大量库存,怎么办?能不能继续销售这些产品?很多产品都已经给了经销商,经销商能不能继续销售?如果继续销售,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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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记得是到期前已经制造的可以继续使用,到期后不得再标注。

    2011/06/09 13: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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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生产日期在专利权到期日之前是可以销售的,如果生产日期在专利权到期日期之后的如果还标有专利标示的就是假冒专利产品,这个可能就存在一定风险了!

    2011/06/09 13:4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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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2011/06/09 14:4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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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多谢楼上各位的指点,哪个法条涉及了该方面的规定。还有一个问题:专利权终止前,库存中有大量的物料如包装盒、板底签、光盘等等,这些物料上都标注了这个专利号。在专利权终止后,还能不能再用这些物料组装生产产品呢?

    2011/06/09 15: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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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新实施细则84条

    2011/06/09 15:4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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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新细则第84条第二款: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那对于第二个问题:专利权终止前,库存中有大量的物料如包装盒、板底签、光盘等等,这些物料上都标注了这个专利号。在专利权终止后,还能不能再用这些物料如板底签和包装盒生产产品并配套光盘销售呢?

    2011/06/09 15: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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