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引多后修改,需要补交多出的权利附加费么?
发布时间:2016.07.15 上海市查看:2455 评论:6
http://bbs.mysipo.com/forum.php? ... tid=138685&ctid=195
涉及专利201420176360.2
该案申请时15项权利要求,但存在多引多问题。修改后权利要求超千项。
对此,有疑问如下:
修改后多出了很多权利要求项数,多出来的部分需要补交权利附加费么?还是什么情况下都不需要补交附加费?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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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t
[5]思博市市长
主题:3 回帖:169 积分: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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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6/07/15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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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知道,这个是不是可以发展出一种减少费用的策略
2016/07/15 11:4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诚以思景
意义不大,审查和无效的时候并列权利要求都可以合并。
2016/07/15 12:34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你得确保不会出事才行。
2016/07/15 13:2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htt
请问会出什么事啊?
您是指的国知局要求“补缴附加费”这是么?
还是国知局可能将此事列为非正常申请等不合规行为?
谢谢!
2016/07/16 09:11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都有可能。
2016/07/16 11:1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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