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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引多后修改,需要补交多出的权利附加费么?

发布时间:2016.07.15 上海市查看:2455 评论:6

阅览以前的贴子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http://bbs.mysipo.com/forum.php? ... tid=138685&ctid=195

涉及专利201420176360.2
该案申请时15项权利要求,但存在多引多问题。修改后权利要求超千项。
对此,有疑问如下:
修改后多出了很多权利要求项数,多出来的部分需要补交权利附加费么?还是什么情况下都不需要补交附加费?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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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原则上不用,但是没人敢保证sipo会一直遵守这个原则的。

    2016/07/15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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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7-15 11:29
    原则上不用,但是没人敢保证sipo会一直遵守这个原则的。

    我就想知道,这个是不是可以发展出一种减少费用的策略

    2016/07/15 11:4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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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shtt 发表于 2016-7-15 11:43
    我就想知道,这个是不是可以发展出一种减少费用的策略

    意义不大,审查和无效的时候并列权利要求都可以合并。

    2016/07/15 12:34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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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shtt 发表于 2016-7-15 11:43
    我就想知道,这个是不是可以发展出一种减少费用的策略

    你得确保不会出事才行。

    2016/07/15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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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7-15 13:24
    你得确保不会出事才行。

    请问会出什么事啊?
    您是指的国知局要求“补缴附加费”这是么?
    还是国知局可能将此事列为非正常申请等不合规行为?
    谢谢!

    2016/07/16 09:1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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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shtt 发表于 2016-7-16 09:11
    请问会出什么事啊?
    您是指的国知局要求“补缴附加费”这是么?
    还是国知局可能将此事列为非正常申请等不 ...

    都有可能。

    2016/07/16 11:1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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