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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组合物权利要求及说明书撰写事宜咨询

发布时间:2016.07.14 北京市查看:1381 评论:4

在材料组合物的权利要求中,端点是不是一定不要取0;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不取零,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可以取零吗,例如“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储能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还包含有重量含量为0~30份的钢渣;”这样的撰写方式是否有误?

标签: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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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还有在材料组合类发明里面可以用功能性限定的组分上位吗?会不会让审查员认为保护范围不清楚?例如膨胀系数改性剂,这样是不是就算在同一权利要求中解释了膨胀系数改性剂,也会导致不清楚?

    2016/07/14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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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大神来带啊

    2016/07/14 16: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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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还有,在说明书里面一定要写明组合物的混合方法吗?

    2016/07/14 17: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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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2016/07/15 00: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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