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yaise 于 2016-6-7 15:28 编辑
事情是这样的。
采集模块采集数据后,数据通过控制模块处理,再通过WIFI模块实时传输至移动终端,供移动终端查看。
采集的数据可以保存于存储模块。用户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在任何时候下载保存于存储模块的数据。
说明书:本实用新型通过WIFI模块将测试结果传输至移动终端保存并查看,将测试结果保存于存储模块,为人们将测试结果传输至移动终端提供断点续传。
问题是,我把“用户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在任何时候下载保存于存储模块的数据”这个有益效果说成了“断点续传”,而断点续传的实际意思是“如果碰到网络故障,可以从已经上传或下载的部分开始继续上传下载未完成的部分,而没有必要从头开始上传下载。用户可以节省时间,提高速度。”
审查员的第一次补正通知书指出:本申请技术方案中“断点续传”是否是通常的含义、其功能由后续限定的什么部件来执行不清楚,主题名称和限定部分不相适应,导致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法26条第4款的规定。
我想了两种答复方式:
第一种,“断点续传”的意思是用户可以在任何时候将测试数据传输至终端,这和“断点续传”本身的意思不一样,那审查员会不会同意呢?那是不是要增加说明书内容,说明此处的断点续传是“用户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在任何时候下载保存于存储模块的数据”这个意思?
第二种,“断点续传”的意思是用户可以在任何时候将测试数据传输至终端,还可以达到“可以从已经上传或下载的部分开始继续上传下载未完成的部分,而没有必要从头开始上传下载。用户可以节省时间,提高速度”这个作用。但这样能否说的过去,因为只设置了一个存储模块,存储模块只存储数据。数据经控制模块,通过WIFI模块传输至移动终端,这样的话,断点续传这个功能是由控制模块实现的。
哪一种方式好些呢,我拿不准。
还有点疑问,为啥审查员发的是补正通知书?还可以通过补正解决?
myaise
2016/06/07 11:55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andrew201601
?24条是关于不丧失新颖性的……应该是26条吧
2016/06/07 12:3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itnot
2016/06/07 12:47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myaise
打字打错了,应该是26条第4款
2016/06/07 12:53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myaise
“断点续传”只出现在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中,意思是可以做一个补正,将“为人们将测试结果传输至移动终端提供断点续传”修改为“用户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在任何时候下载保存于存储模块的数据”?
2016/06/07 12:57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陶小潜
不过审查意见说你的“主题名称”和你的“限定部分”不对应,应该是权利要求里面的问题,看样子不像是你说的说明书的问题
2016/06/07 15:0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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