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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1.02.17 江苏省查看:5672 评论:14

请教各位高手 在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 论述新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需要把与对比文件1的所有区别特征都写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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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一般应这样,但也可以灵活处理,把您认为最重要的区别技术特征写出来,在书写时应注意技巧,避免禁止反悔原则的不利影响

    2011/02/17 09: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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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答辩策略不一样
    有些人会乐意把找到区别特征尽量都写出来呈现给审查员,以增强说服审查员成功机率;
    另外有些人比较喜欢挑选区别特征中的一到两个去写,只要可以克服核驳就可以了,而把部分其他关键特征隐藏起来并不在答辩意见中提及。

    2011/05/11 16:4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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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还是要将技术方案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写出来~

    2011/05/12 11: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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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都写出来吧,后面还要说创造性的。

    2011/05/13 08:2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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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针对审查意见,如果审查员只说新颖性问题,那就说一个不同点就够了,如果还有创造性问题,那一定是已经克服了新颖性问题。一般审查员对新颖性问题是不会判断错误,你只有改或删除,而创造性是可以争辩的。

    2011/05/13 08:3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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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个人认为要把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都要写出来,其它看情况。

    2011/05/13 09:0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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