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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权的几个问题-重赏

发布时间:2016.04.25 山东省查看:2875 评论:6

请高手们指点解答。问题如下:
1.同一件国内专利可以被多次要求优先权么?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说明书数据不完整;3月1日要求A的优先权补全说明书形成A’;又发现实验数据错误,而后又要求A的优先权,并在A’的基础上形成A’’。前提是这3项申请的权利要求书都一样,只是修改的说明书。
是否将A’撤回,A’’就可以?
2.同一件国内申请是否可以同时按照巴黎公约和PCT途径?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需要迫切进入美国,于是利用巴黎公约途径进入美国;但是是否进入其他国家尚不清晰,于是要求A的优先权提出PCT申请,两种途径并行。是否可以?
3.一件国内申请可否在提交国际申请文本时,对说明书有益效果部分和实验数据进行修改?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当时对该专利达到的技术效果尚不清晰,于是编了一组提高机械强度的数据;2000年6月1日发现该技术在提高韧性上才是真正的效果,于是提交PCT的时候,将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有益效果进行了修改,变为韧性数据,前提是权利要求书未变。
4.在国际申请阶段,优先权是否可以增加?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此后以A为优先权提交了PCT申请,但是在允许的期限内想要要求另一件专利B的优先权(1999年11月),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其PCT最早优先权变更为199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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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1.同一件国内专利可以被多次要求优先权么?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说明书数据不完整;3月1日要求A的优先权补全说明书形成A’;又发现实验数据错误,而后又要求A的优先权,并在A’的基础上形成A’’。前提是这3项申请的权利要求书都一样,只是修改的说明书。
    是否将A’撤回,A’’就可以?
    ——如果A’’要求的优先权是A而不是A’,就优先权本身而言没有问题,但为了防止出现抵触申请,A’必须撤回来不能公开。

    2.同一件国内申请是否可以同时按照巴黎公约和PCT途径?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需要迫切进入美国,于是利用巴黎公约途径进入美国;但是是否进入其他国家尚不清晰,于是要求A的优先权提出PCT申请,两种途径并行。是否可以?
    ——巴黎公约和PCT不矛盾,完全可以并行。

    3.一件国内申请可否在提交国际申请文本时,对说明书有益效果部分和实验数据进行修改?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当时对该专利达到的技术效果尚不清晰,于是编了一组提高机械强度的数据;2000年6月1日发现该技术在提高韧性上才是真正的效果,于是提交PCT的时候,将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有益效果进行了修改,变为韧性数据,前提是权利要求书未变。
    ——一般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除非你指定进入的国家能够接受这种修改方式。参见PCT的第19、28、41条。

    4.在国际申请阶段,优先权是否可以增加?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此后以A为优先权提交了PCT申请,但是在允许的期限内想要要求另一件专利B的优先权(1999年11月),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其PCT最早优先权变更为1999年11月。
    ——可以增加一项优先权,具体的规定看PCT实施细则第26条之二。

    2016/04/25 1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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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关于第4个问题,巴黎公约规定了16个月的优先权补正期限,即如果是在规定时间提交的在后申请,可在16个月内改正或增加先前提出的优先权要求

    2016/04/25 14:2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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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yaoqingml 发表于 2016-4-25 13:51
    1.同一件国内专利可以被多次要求优先权么?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说明书数据不完整;3月1日 ...


    3.一件国内申请可否在提交国际申请文本时,对说明书有益效果部分和实验数据进行修改?
    例如:2000年1月1日申请国内专利A,当时对该专利达到的技术效果尚不清晰,于是编了一组提高机械强度的数据;2000年6月1日发现该技术在提高韧性上才是真正的效果,于是提交PCT的时候,将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有益效果进行了修改,变为韧性数据,前提是权利要求书未变。
    ——一般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除非你指定进入的国家能够接受这种修改方式。参见PCT的第19、28、41条。

    这种事情在中国的国内申请中是允许的,只要权利要求书一模一样,就可以享有优先权的。

    2016/04/25 15:2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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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也认为3是可以的。

    2016/04/25 15:3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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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wwbxx 如果添加到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是在在先申请中明确记载的,那么在国内的优先权制度中,这是可以的。

    pct的相关规则和外国专利法不清楚。

    2016/04/25 15:4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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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4-25 15:23
    这种事情在中国的国内申请中是允许的,只要权利要求书一模一样,就可以享有优先权的。

    谢谢李工提醒,中午比较糊涂,没看清楚问题,一直在犯错。楼主问的问题是以国内申请为优先权提交PCT申请,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可以修改,这当然是可以的。我看成了PCT申请提交后申请文件还能否这样修改,绝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和中国一样,不行。

    2016/04/25 17: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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