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行业专利维权的那些坑》专利人想说,哥们,你给自己挖坑了! 下集
发布时间:2016.04.15 北京市查看:3071 评论:11
作者 ︳王琦琳 思博用户名gary 资深专利代理人 文章为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征得作者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作为专利事业的死忠粉,非常高兴的看到,由大疆在国内外发起的一系列专利诉讼,引起了越来越多无人机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对专利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关注,也很欣喜地看到,大家对专利纠纷的认识越来越成熟和客观,而不再是动辄将专利诉讼与“专利流氓”划等号。
昨天,看到了思博网上的文章“从业者揭秘:无人机行业专利维权的那些坑”(见下图),作者分享了他所从事的细分领域中关于研发、专利布局和维权方面的一些经验。然而,作为一个智能硬件的专利运营者,一个专利行业的资深从业者,此文读完,本人却感到心情很复杂。
对于此文作者谈及的桂林飞宇科技在专利维权中遇到的情况和产生的感悟,从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看,有些认识是很赞的,有些理解可能有待商榷。不过没关系,用专利还击抄袭者、山寨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好样的。姑且不论技术创新度和专利质量,当前中国就是亟需专利维权的理念和行动,创新若不被保护,创新将难以为继。
但是,我写本文,不是为了在这里鼓鼓掌、热热场。在上述文章中,让我震惊的是,作者居然给自己刨了个坑。在此提醒作者以及所有相关从业者,千万不要在专利维权行为中,不小心当了“猪队友”。
为什么这么说,请看作者文中内容:
长话短说,大概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
桂林飞宇发现了一个问题(外漏导线不美观,体验不好),所以想了一个解决方案(在电机轴承上打个孔让这些导线通过),然后申请了一个专利保护这个构思。
说到这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申请专利,这事儿就很靠谱了。至于这种改进是不是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创造性的要求,让复审委、法院等专业人士去判断就好了。
但是,作者可能是自己有点心虚,补了第二层意思:
别看这个方案简单啊,为啥之前没人做呢?因为这个方案有风险(打孔会增加干扰)。不过没关系,桂林飞宇经过研究发现了消除风险的办法(这个孔只要控制在一个特定数值时,就没干扰了)。
那问题来了,这个专利的核心,到底是这个孔的结构,还是这个孔结构加上这个特定数值呢?
我很多事儿地检索出这个专利具体看了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对所谓的孔的选值,只字未提。
这里我不想罗列该专利的具体内容,也不想列举专利法的具体要求了,也不想分析这事儿往下走的潜在风险。太枯燥的内容没人看,咱就说点人话:
本来这个专利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都很明确,果汁局也盖了章颁了证。可您作为专利权人一方,自己给自己神补刀说:这个方案其实风险很大啊,光打个孔会有干扰,必须得是直径某数值的孔才行,至于这个数值,我在专利文献里还不告诉你。说白了,你自曝命门:我专利保护的方案有致命缺陷,解决方案我还没在专利里说。
有没有想过,在以后可能发生的侵权诉讼,或者无效请求中,要是您的对手向您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律师提出来这个问题,这里请您帮忙计算一下您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律师的心理阴影面积是多少?
我反复强调,坚决支持专利权人有效使用自己手里的专利武器实施维权,正因为如此,我更加迫切地希望在运用专利武器的使用者能有更加专业的水平。
为啥现在从国家到企业,都有专职的发言人;为啥电影电视中当事人常常一言不发,直到自己律师出现。因为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在当前中国环境下,尤其在中国有可能领先的无人机领域、智能机器人领域、智能制造领域,用专利维权的行为还太少太弱,希望创新者能用好这个武器,请小心坑,和坑里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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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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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吻
2016/04/15 11: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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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1: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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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5:3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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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组合
不过文章提到的那篇文章我没看过,本文指出来的问题确实很尖锐很深刻。
2016/04/15 15:59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itnot
增加干扰,只是降低了成功率或者说可行性,不代表不能实施,换句话说,这个干扰即使导致只有万分之一乃至更低的成功率,仍然是个解决了前面说的问题的可行方案;至于数值,那是另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是干扰问题。
最大的影响应该是在于原帖的自曝,曝露了自己的技术秘密,或者说由于公开,导致了这个很重要的技术点无法再在此之后通过专利进行保护。
2016/04/15 16:2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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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9:04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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