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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5 山东省查看:1344 评论:14
评论列表
tuyifan990
2016/04/05 10:39 [来自上海市]
天涯侠客
tuyifan990 发表于 2016-4-5 10:39不一定,无效实用新型最多只能两篇对比文件。
2016/04/05 11:04 [来自广东省]
lwyck
天涯侠客 发表于 2016-4-5 11:04谁说的?
2016/04/05 11:11 [来自湖南省]
清尘yy
tuyifan990 发表于 2016-5-16 17:39不一定,无效实用新型最多只能两篇对比文件。
2016/04/05 11:22 [来自山东省]
zcybupt
2016/04/05 11:22 [来自北京市]
zcybupt 发表于 2016-4-5 11:22《审查指南》中关于实用新型的无效单独有一章做了特别规定,关于技术领域和对比文件的数量都有限制,虽非 ...
2016/04/05 11:3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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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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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22: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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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yifan990
2016/04/05 10:39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天涯侠客
谁说的?
2016/04/05 11:0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lwyck
审查指南中规定的。但这个原则也不是绝对的。
2016/04/05 11:11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清尘yy
那么如果只有一篇对比文件呢,会不会涉及到评价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不一样的问题呢
2016/04/05 11:22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zcybupt
《审查指南》中关于实用新型的无效单独有一章做了特别规定,关于技术领域和对比文件的数量都有限制,虽非绝对,但你拿四五篇专利的组合来评创造性也是比较困难的
2016/04/05 11:2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天涯侠客
有限制,非绝对,这两个说法是不是矛盾?
刚刚经历过一次无效,别人用三篇对比文件来作为无效证据。所以,只能用两篇是不成立的。
2016/04/05 11:3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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