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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审和主动修改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5.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看:2727 评论:11

是这样的: 发明申请日: 2015-10-23 最近一个星期在sipo.gov.cn上就看到了案件状态: 等待实审提案,然后我12月19日主动提交了一个补正书和权力要求书附件,主要修改的内容:增加了一项权力要求。 然后,今天12月23日,我收到了《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通知里有提示:3个月内可以主动修改。 我的疑问: 1、我12月19日主动提交的补正书有用吗?是不是要从今天之后提交的补正书才有用?因为我是今天才收到这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 2、如果之前提交的补正书无效,哪么如果多次提交内容相同的补正书会有什么害处吗?

标签: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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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是在法定期限内的主动修改无效,专利局不接受。交的补正书太多可能让初审部的审查员有怨气,仅此而已。

    2015/12/23 10: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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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是在法定期限内的主动修改无效,专利局不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实审的婶岔媛,完全可以不接受。当然,如果是是案件向有利的方向去变化的修改,他们接受了也就接受了。

    2015/12/23 11:09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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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建议楼主确认一下,12月19日那个通知书发文了吗?如果发文了,那么婶岔媛就没有理由不接受。

    你做一个事情的期限,一般是通过发文日+15天得到的推定收到日加相应的期限来计算的,而不是以你的实际收到某个通知书的期限来计算的。

    2015/12/23 11:11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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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1、该案件,如果你确定,你在提交补正之前看到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提案”,应该实在法律规定的主动补正期限内提出的主动补正。您再看一下“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首页右上角的“发文日”。如果那个日期是在你提交主动补正的日期之前,就没有问题。否则,需要重新提交一份。
    不过,按照正常流程,针对那份补正通知书,过知局应当会有回文的。
    2、多提提交相同内容的补正文件,一般审查员只处理一次。针对本案,如果第一次提交的不在主动不正期限内,应当不会被受理。不会影响该案件的正常审查的。

    2015/12/23 11:26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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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十二颗星星 于 2016-2-2 18:54 编辑

    happyZL 发表于 2016-2-2 18:28
    1、该案件,如果你确定,你在提交补正之前看到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提案”,应该实在法律规定的主动补正期 ...

    谢谢happyZL。
    1、我在12月19日提交补正书的时候,在sipo上查到的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提案”(其实在12月19日之前几天就查到这个案件状态了)
    2、我同时在soopat.com.cn查到的公开文献中看到的公开日期是:12月16日
    3、我申请的时候勾选了提前公开和实审请求一起的,我自己的想法:应该来 说公开日就是进入实审日,当然这个是我自己想的。
    4、首页右上角的“发文日:2015年12月23日,也就是今天,是我主动发提交补正书12月19日的之后。
    心中的疑问是:补正书,是在有效期内的吗?

    2015/12/23 11:37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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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2-2 18:11
    建议楼主确认一下,12月19日那个通知书发文了吗?如果发文了,那么婶岔媛就没有理由不接受。

    你做一个事 ...

    我在想,为了**,过3天再提交一次同样内容的补正书。

    2015/12/23 11:38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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