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用途发明创造性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28 江西省查看:2664 评论:5

新发现乳酸菌A1。其相比常规乳酸菌A0,有以下特征:
1、具有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
2、具有相同的产酸能力(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乳酸菌都具有产酸能力)
写成如下权利要求书:
1、乳酸菌A1,保藏号。
2、乳酸菌A1在制备抗致病菌药物制剂中的应用。
3、乳酸菌A1在制备产酸剂中的应用。
这几个权利要求都可以授权吗?

标签: 创造性 技术 领域 能力 乳酸菌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楼主,审查指南是这么规定的:
    (1)微生物本身
    与已知种的分类学特征明显不同的微生物(即新的种) 具有创造性。如果发明涉及的微生物的分类学特征与已知种的分类学特征没有实质区别,但是该微生物产生了本领域技术人员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该微生物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2)有关微生物应用的发明
    对于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如果发明中使用的微生物是已知的种,并且该微生物与已知的、用于同样用途的另一微生物属于同一个属,那么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不具有创造性。但是,如果与应用已知的、属于同一个属中的另一微生物相比,该微生物的应用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具有创造性。如果发明中所用的微生物与已知种的微生物具有明显不同的分类学特征(即发明所用的微生物是新的种),那么即使用途相同,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也具有创造性。

    个人觉得公开的这些信息来看,并不能保证授权。

    2015/10/28 17:55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2楼
    lwyck 发表于 2015-10-28 17:55
    楼主,审查指南是这么规定的:
    (1)微生物本身
    与已知种的分类学特征明显不同的微生物(即新的种) 具有创造 ...

    谢谢您提供的材料。
    根据审查指南这段表述:
    (1)权利要求1,由于A1具有显著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感觉授权还是没有什么问题。显著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这个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吗?可以这么理解吗?
    (2)对于权利要求2,A1相比常规乳酸菌A0具有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乳酸菌通常都有抗致病菌的能力,本发明乳酸菌A1只是更强,写成用途的话感觉授权不了。因为现有技术对其用作抗致病菌的药物制剂用途有启示。
    但是如何将本发明乳酸菌A1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利用上呢,不知道是不是将这个改造成方法好一些。比如说“一种制备长保质期酸奶的方法,方法是普通酸奶制法,其特征在于乳酸菌采用的是A1。”这样的话,该酸奶具有更强的抑制杂菌的能力具有更长的保质期,本发明方法相比现有方法具有显著进步,其具有更长的保质期并不能从现有技术中显而易见的得到,因为乳酸菌A1本身就是新的菌株。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3)权利要求3的话。由于乳酸菌都具有产酸能力,作为产酸剂的用途,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得到。
    此外,A1相比A0在产酸能力上也没有区别。所以也对此无法改造利用。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请大家多多指点。

    2015/10/28 20:03 [来自江西省]

    0 举报
  • 第3楼
    vegetablebirds 发表于 2015-12-9 03:03
    谢谢您提供的材料。
    根据审查指南这段表述:
    (1)权利要求1,由于A1具有显著更强的抗致病菌能力,感觉 ...

    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话,会有很多变数存在。证据证明效果也很重要,只是声称效果好审查员一般不采信的。所谓创造性即非显而易见性,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这一项还好,显著地进步的评判尺度不好掌握。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代理人也很困惑,自己感觉不太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可了,自己感觉答复的很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为没有创造性。

    2015/10/29 08:46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4楼
    lwyck 发表于 2015-10-29 46:43
    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话,会有很多变数存在。证据证明效果也很重要,只是声称效果好审查员一般不采信的。所谓创造性即非显而易见性,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这一项还好,显著地进步的评判尺度不好掌握。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代理人也很困惑,自己感觉不太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可了,自己感觉答复的很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为没有创造性。

    显著进步要看领域,不同的领域完全不同,马拉松成绩提高0.1秒算毛线,百米赛跑0.1秒就是不得了的进步。
    乳酸菌抗致病菌能力在产业化时体现感觉就好多了:可能就体现为酸奶保质期延长一天,普通酸奶保质期才七天,延长一天也是不得了的事情,所以是显著进步

    2015/10/29 11:11 [来自江西省]

    0 举报
  • 第5楼
    lwyck 发表于 2015-10-29 46:43
    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话,会有很多变数存在。证据证明效果也很重要,只是声称效果好审查员一般不采信的。所谓创造性即非显而易见性,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这一项还好,显著地进步的评判尺度不好掌握。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代理人也很困惑,自己感觉不太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可了,自己感觉答复的很好的案子审查员反而认为没有创造性。

    感谢答复!

    2015/10/29 11:11 [来自江西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