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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可以这样写吗?

发布时间:2015.10.12 浙江省查看:2169 评论:12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机床,包括特征X”,那么从权可以写成下面这样吗: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该机床用于加工刀具。 个人感觉用于加工刀具是该机床的一种功能,这个从权相当于只增加了功能性的限定,这是允许的吗? 希望大神可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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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知道楼主写这么一个从权是为了保护什么

    2015/10/12 13:4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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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水娃 发表于 2015-11-22 20:43
    不知道楼主写这么一个从权是为了保护什么

    就是拿来讨论一下,13年的真题中有这样一个选项,看到后觉得有点问题,就问问大神。

    2015/10/12 13:4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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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水娃 发表于 2015-11-22 20:43
    不知道楼主写这么一个从权是为了保护什么

    就是拿来讨论一下,13年的真题中有这样一个选项,看到后觉得有点问题,就问问大神。

    2015/10/12 13:4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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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mijing 发表于 2015-11-22 20:45
    就是拿来讨论一下,13年的真题中有这样一个选项,看到后觉得有点问题,就问问大神。

    我还没看过真题

    2015/10/12 13:50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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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保护客体如果是产品的话,感觉采用用途来限定结构不太合适。
    可以考虑换成方法类的保护客体,一种加工机床的用途,。。。。

    2015/10/12 14: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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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可以这么写,有可能变成了转用发明呢!

    2015/10/12 23:48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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