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缺陷,继续著录项变更需再次缴费么?
发布时间:2015.08.09 四川省查看:4277 评论:4
如题,(1)楼主于2015年1月22日提出著录项变更申请,同时缴费200元,1月27日收到“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指出未提供权利转让证明……楼主又于2015年7月23日,补充权利转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再次缴费?(2)如不需要缴费,请问收到“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多少时间内继续著录项变更,不用再次缴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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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345wnwn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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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stia_T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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