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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务优先权文件的用法

发布时间:2025.07.07 上海市查看:1387 评论:19

首先,未经过保密审查应该不能享有优先权。 其次,这份美国申请公布文件算什么。 第一,国外申请,肯定不能算抵触申请。 第二,算不算现有技术? 考试时头脑思路不清晰。 谁还记得美国的发明申请公布日期,是否早于在后中国申请的申请日。 如果是这样,在不享有优先权的前提下,美国的在先申请算现有技术?那岂不是可以用于请假新颖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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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优先权成立,那就构成抵触申请 不成立的话对比文件就都是现有技术了

    2025/07/07 14:41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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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4:54:2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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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5:52:30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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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6:46:1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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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当时特地看了一下,我印象里美国申请是11月28日公告,中国申请是11月26日申请,应该不算现有技术

    2025/07/07 15: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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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6:44:3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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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8:07:2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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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8 09:26:4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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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未经保密审查,有权无效该中国专利。

    2025/07/07 15:3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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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7 16:42:1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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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优先权的那份文件不能用做优先权,在第一题里也不是抵触申请和现有技术。在第三题里优先权文件属于现有技术。

    2025/07/07 19: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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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用纠结了  撰写后评价有新颖性   得用美国的这个专利  因为是现有技术

    2025/07/08 10:1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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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8 10:39:2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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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8 12:45:08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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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0 11:29:41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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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写的是权2享受优先权,其他不享有,是现有技术,不然后面创造性没法说,还有个新颖性当时脑子实在混乱了,没分析

    2025/07/08 22:37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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