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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 无效流程中 对于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可能不低于发明的实审

发布时间:2024.05.19 江苏省查看:906 评论:19

听说 无效流程中 对于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可能不低于发明的实审
不是说无效流程一般比较宽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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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无效程序是根据提供的检索资料进行的创造性评判,只要检索资料后详细,完全能超越发明的标准,毕竟需要无效的申请是有价值的,会想尽办法检索无效的

    2024/05/20 08:3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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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可能吧。授权容易,无效也容易。那别玩了

    2024/05/20 09:0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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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09:44: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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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17:38:0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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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怎么可能,审查指南都不遵守了?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和发明能一样?

    2024/05/20 11:5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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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16:34:2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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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17:22:24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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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17:37:21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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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维权阶段,新型和发明的效力基本上是等同的,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想获得同样的收益,必然承担同样的风险,审查尺度肯定也是趋同的。不然为啥日本不做新型了,不都是发现新型虽然好授权,但是维权的时候还是按照发明的判断标准发现用不了了么

    2024/05/20 15:07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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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1 17:05: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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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1 17:27:3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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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会,实用新型一般不要超过2个对比文件,太多了,对方代理人也会用实用新型的授权标准来说事

    2024/05/21 08:2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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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这样才合理的,如果实用新型无效困难,是不是证明实用新型更容易得到保护?哪谁还申请发明

    2024/05/21 08:3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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