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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非正常通知书后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15 江苏省查看:24009 评论:9

2023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23年第三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的通报》(国知办函保字〔2023〕819号)按要求尽快核查整改,协助指导申请人主动撤回本次通报案件,对初步认定为《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官方对非正常的相关规定 (qq.com)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情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有异议的案件畅通申诉渠道,指导申请人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平台提交意见陈述和证明材料。

 

答复期限官方发文的申诉期限是发文日起+15天+15天

地方局发的邮件根据要求的截止时间提交申诉材料或主动撤回回执

一、主动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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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同意主动撤回的,需要申请人签字盖章

在客户端(专利业务办理平台)提交撤回声明,将回执打印为PDF格式,发给客户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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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通过后会收到官方发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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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申诉方法

申请人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

可以根据通知的原因,针对具体情况准备

如本申请的研发过程,立项、研发设备、技术方案、聊天记录;

申请人企业:介绍,纳税信息、公司人员参加社保证明,产品、荣誉证书(体现企业实力的

个人:职称、论文(体现个人能力的);

发明人:介绍,学历证明等;

企业研发相关材料,研发场地、采购合同、发票、研发设备、专利相关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上的取得的成果等等

已授权的专利信息等等。

尽可能的充分准备。

在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一个案件可以是多份材料,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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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后会收到转正常案件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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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申请人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审请求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容易出现非正常的几种情况

官方对非正常的相关规定 (qq.com)

四、如果不申诉也不撤回会有怎样的后果?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相关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依法驳回相关专利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

本文作者认为,收到相关信息后应及时处理,减少等待周期,避免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案件撤回后重报的后果

对代理机构、代理人通报批评或处罚,相信小伙伴们都看到过相关信息,本文不赘述。

情节严重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例如下

提交申请A后发现漏写一个发明人(发明人a、b、c)少写了发明人d,

由于发明人变更不容易通过,

因此选择重新提交申请B(发明人a、b、c、d),申请B缴纳官费;

申请A未缴费、也未提交主动撤回,这样有可能申请B会定为“非正常”。

申请A未缴费,提交了主动撤回,这样也有可能申请B会定为“非正常”。

应对方式:提交申诉材料。

如不重新申请B,案件A提交发明人变更,需要提交研发材料,能不能通过有一定风险。变更发明人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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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23/11/16 12: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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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6 12:08:21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第2楼
    专业处理驳回非正常

    2023/11/16 13:48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3楼
    安徽

    2023/11/20 23:10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4楼
    加🛰️拉专利讨论群,152大家5570可以2342交流交流,关于非正常的

    2024/01/20 15:3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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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员工可以是申请人吗

    2024/03/11 21:1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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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2 10:45:3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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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些专利被列为非正常专利的原因
    根据通知中“案情说明”的情况多结合自身情况,客观分析其所指出的非正常专利行为是否存在,如确实存在,则最优的选择即是配合撤回;如认为是“误伤”行为,也可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诉材料进行申诉,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盲目申诉。
    二、无论是决定撤回还是申诉,都需在要求答复时间前提交
    一旦错过要求答复时间,地方局将视为“拒不配合撤回/申诉”,从而直接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即丧失了最宝贵的机会。

    2024/06/27 14:1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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