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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并列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书撰写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15 河北省查看:773 评论:4

权1,包括某A、B,C(概括的某一机构) 权2,引用权1,C包括c1… 权3,引用权1,C包括c2… 其中c1,c2为不同的技术方案。但是权1有可能没有创造性。 这样权利要求书撰写并列技术方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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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权1没有创造性,可能会导致两个并列方案缺乏单一性

    2023/08/15 07: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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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5 07:39:14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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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权1没有创造性,权2中的C1和权3中的C2有创造性,可以把权2和权3的内容提到权1里用“或”连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一种xx,包括A、B和C,其特征在于,所述C是C1或C2。或者也可以像你自己说的那样放弃C1或C2的其中一个方案,都可以克服权1无创的缺陷

    2023/08/15 08:1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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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权1没创造性,权2和权3有的话,收到oa后就建议客户分案

    2023/08/15 11: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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