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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判例】VIVO英国服务类别商标被异议案

发布时间:2023.03.07 浙江省查看:274 评论:0

VIVO英国服务类别商标被异议案

涉外判例

VIVO英国商标路似乎不太顺,笔者此前亦有写VIVO在英国第9类核心类别被异议一案,如需回顾请访问:VIVO英国商标被异议案

案情概况

判决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国家:英国 诉争事项:异议 诉争商标双方信息:


 

 

法律依据

异议理由

01

《商标条例》5(2)(b)款

(2) A trade mark shall not be registered if because – (b) it is similar to an earlier trade mark and is to be registered for goods or services identical with or similar to those for which the earlier trade mark is protected, there exists a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on the part of the public, which includes the likelihood of association with the earlier trade mark.  

如果商标与在先商标相似,并且与在先商标所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的,则该商标注册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则不得注册。

 

裁定结果

本案异议人仅依据在先近似为由对VIVO提出异议,异议针对申请商标的全部类别,注册处依据双方提供的理由和证据,作出具体决定如下:

①商标比对

视觉上,注册处认为申请人商标VIVO虽在字体上有设计,但设计感不强,主要识别部分为字母“VIVO”,与异议人商标仅字母IE的区别,整体在视觉上互为近似商标   听觉上,注册处认为异议人商标“VEVO”最自然的发音是“VEEVO”,与申请人的商标发音可谓完全相同

②在先商标显著特征

在进行此项要素评估时,应特别考虑商标的固有特征,包括商标是否含有描述其注册商品服务的要素;该商标所占的市场份额;商标使用的密集程度、地理分布和长期性;企业在推广商标方面投入的金额;因该商标而将该商品或服务识别为源自某一特定企业的相关公众群体的比例;以及工商会或其他行业和专业协会的声明。   首先,在固有显著性判断上,注册处认为异议人商标VEVO为臆造词汇,有极强的初始显著性;第二,基于异议人提交的使用证据中没有提供英国营收、市场份额或营销支出的数据,因此没有证明其商标通过使用增强了其显著性

 

③服务项目比对

在评估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时,应考虑与这些商品或服务本身有关的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它们的性质、预期用途和使用方法,以及它们是否相互竞争或互补。注册处在对比完两者的商标后,认为每个类别只有部分服务项目构成近似,并不全部近似。

综上几点考虑,注册处认为双方的商标近似,所指定的服务范围部分冲突,异议人基于《商标条例》5(2)(b)款的异议理由部分成立,申请人的如下产品项目可获得注册:

35类

将信息汇编成计算机数据库;将信息系统化为计算机数据库;安排他人订阅电信服务;更新和维护计算机数据库中的数据;进出口代理服务;预约提醒服务[办公室职能];上述服务不得用于消费品研究、和/或营销解决方案和/或民意调查。

38类

蜂窝电话通信;智能手机租赁;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信连接;计算机终端通信;电信设备租赁;提供电信领域的信息;提供对数据库的访问;新闻机构服务;语音邮件服务;寻呼服务[无线电、电话或其他电子通信手段];电话会议服务。

41类

培训服务;教学安排和举办会议;大会的安排和举行;照相术摄影报道;新闻记者服务;俱乐部服务[教育];健身俱乐部服务[健康和健身训练];玩具租赁;游戏设备租赁;所有上述服务,不包括以下服务:组织比赛[娱乐]、俱乐部服务[娱乐],聚会策划[娱乐];提供娱乐目的的用户评论;提供娱乐用途的用户排名,组织音乐会和戏剧活动以及制作现场娱乐节目,但不包括制作现场广播、网络和电视娱乐节目。

 

案例启示

01

针对臆造词商标,在无特殊含义的前提下,若商标仅个别字母不同(非首字母),发音的判断则显得尤其重要,且商标注册处会根据英文的一般发音规则来判断商标读音的相似度

02

若想证明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更强的显著性或者驰名度,在当地的营收、市场份额和营销支出的数据起关键性作用,若无法证明大量销售和营销投入,则无法判定商标的驰名程度

03

英国商标异议程序介绍

提出异议:异议人在商标公告期2个月或延长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异议答辩:被异议人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抗辩书;

 

提交证据和书面陈述:双方提供各自证据,并可对对方证据作出评论或质疑有效性,提交书面陈述; 聆讯:聆讯官根据在案文件或聆讯,作出书面异议决定 。

·汇诚伙伴温馨提示·

如您想要查看VIVO英国服务类别商标被异议案判决原文请点击查看原文

来源:公众号汇诚伙伴 原创,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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