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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申请在后公开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

发布时间:2015.05.27 浙江省查看:9492 评论:10

虽然专利法第22条2款明确了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的说明或者案例外观设计不构成抵触申请?还请高手指正。

标签: 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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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法都说了呀。因为法所规定的外观设计不可能与发明、实用新型为同样的发明与实用新型。

    2015/05/27 12:3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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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fyf860106 于 2015-5-27 12:51 编辑

    很明显,外观不能作为抵触申请

    但是可以是现有技术。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句话讲的很是明白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且必须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向别的国家提出的、而未向中国提出的,就算是发明或者实用也不算

    2015/05/27 12:48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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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fyf860106 发表于 2015-5-27 12:48
    很明显,外观不能作为抵触申请

    但是可以是现有技术。

    作为现有技术的案例有吗?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毕竟外观设计揭露的富有美感的工业设计,与技术方案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里面能够作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的尺度怎么衡量?

    2015/05/27 13:0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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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mokediudiu 发表于 2015-5-27 13:01
    作为现有技术的案例有吗?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毕竟外观设计揭露的富有美感的工业设计,与技术方案还 ...

    如果你的实用新型或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是把已经公开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文献的图片或照片描述一遍,你再给他赋予技术效果、技术问题之类的,你觉得应该授予专利权吗?

    2015/05/27 13:0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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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这个很难说,毕竟外观设计揭露的是工业设计,如果是外观设计产品上的某一技术方案,虽然可以看出该结构,但并没有揭露该结构可以解决问题,具有有益效果。就好比发明和实用新型如何情况下影响外观设计的新创性一样。
    这个还是在于国家局有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哪怕是说从外观设计的图像或照片中可以显而易见的得出的影响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创性。我其实就是想问问大家有没有比较官方或者半官方的资料可以参阅。

    2015/05/27 15:5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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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法条都明确规定了…… 哪里找更官方的资料
    这属于公知常识,不会出司法解释,也不会有人去拿这个做无效或诉讼,倒是有论文研究这个法理应不应该,但是在修法前不影响法条的权威性,你可以百度

    2015/05/27 16:0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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