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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兰州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发布时间:2015.05.22 北京市查看:2464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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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兰州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代办处 2015-05-12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11号公告,以及《关于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5〕221号),经我局申请,兰州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24个考点之一。为做好兰州考点的考生报名、考场安排等各项考试组织工作,现将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兰州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6月1日0时至6月26日24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资格初审。预报名成功后,由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积极配合初审进程,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考生应在此期间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

3.缴费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我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缴费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工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庆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银行账号:2703001609026405195

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24时。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于10月8日至11月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准考证号、考试时间、科目、地点、所在考场信息、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

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11月7日至8日开考。

(二)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7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7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8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兰州考点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四)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五)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1.网上申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以下简称合格人员),应在合格分数线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合格人员应在线选择现场查验时间,下载并打印《2015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申请表》,并在选定的时间前往我局接受现场查验。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但未按时参加现场查验的,视为放弃专利代理人资格。

2.现场查验。

(1)查验材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申请表》打印件。

②本人三个月内2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合格人员接受查验时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仅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⑤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原件。

(2)委托查验。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查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合格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台湾地区合格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委托书原件应当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3)查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3号,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兰州代办处一楼受理大厅。

(三)颁发资格证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经查验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合格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兰州考点考生的资格证书由我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我局将联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及省科技厅培训中心举办不同层次的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局网站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题专栏。(http://www.gsipo.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局代办处 管士俊 丁羽

联系电话:0931-8732319 0931-8732981

传 真:0931-8732319 0931-8732933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3号 邮编:730000

电子邮箱:lzdbc@gsipo.gov.cn gsj5000@sina.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考前一个月开通供报名人员模拟试用的机考练习网站,届时我局将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前模拟试用。

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我省对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兰州考点报名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并鼓励更多符合条件、有志从事知识产权服务事业的人员参加考试,扩大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

特此通知。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8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链接                                 






标签: 知识产权 资格考试 在线 报名费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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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加油

    2015/05/26 17:25 [来自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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