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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教你中国专利开放许可该如何定价

发布时间:2022.11.09 北京市查看:510 评论:0

202161日施行的中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其中的第50条至第52条中时,纳入了全新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探究中国积极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专利申请案件量已经是全世界之冠,但对于研发型的科研院校或大学而言,累积的专利无法顺利转换成为资金,进而推动研发,另一方面则是年年逐渐提高的专利年费,也会压跨上述机构的运营,形成重大负担。因此,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一来吸引相关机构主动地开放其未使用的专利给有需要的行业,增加行业竞争力,二来可以降低维持成本及吸引运营资金,更进一步地突破产业壁垒等困境,对政府及相关机构而言,是有极高效益的一项制度。

然而,对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最多人关注的就是一项专利许可该如何定价的问题,而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称「国知局」)发布了《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后称《估价指引》),以官方的角度,提供了指引给专利权人,能够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时,合理地针对支付方式及支付标准进行定价,《估价指引》从估算方法、操作步骤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计算示例以及《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专利实施普通许可统计表》作为定价参考依据,让专利权人能够了解如何进行定价。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以下先简要说明整个开放许可的流程,首先,依据中国专利法第5052条规定,当专利权人在取得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以书面方式声明自愿开放许可,并明确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支付标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此处应指国知局)予以公告,如果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要声明开放许可,必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若是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愿意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需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上述的费用支付标准及方式付费后,即可获得专利实施许可;而专利权人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专利年费也会得到相应的减免。

如何对开放许可进行定价:

《估价指引》当中,主要指出了5种不同的估算方法,主要包括参考以下指标:

一、专利已自行实施产生的收益(专利产品的年均利润及专利对整体利润的贡献率)

二、专利已许可实施的使用费(参考专利人自己已签订的许可合同)

三、同行业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参考《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专利实施普通许可统计表》)

四、国际一般许可费率(产品利润的25%或产品销售额的5%)

五、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估价指引》的操作步骤说明包括了以下步骤:

(一)首先判断专利是否适用开放许可,例如,专利如果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状态时,不得进行开放许可,也需要对法律状态、稳定性、可实施性等进行研判。

(二)针对三种不同的场景来决定选择不同的估算方法:

甲、专利技术已实施(优先选用上述一,再选用三、四)

乙、专利技术已许可他人(优先选用上述二,再挑配选用其他)

丙、专利技术未实施(优先选用上述三、四,若研发人员能够取得成本,可搭配五的成本法)

(三)确定计算基数,也就是依照上述()选用的方法,来决定以何种费用作为定价计算基数,例如,选用一的话,就是以产品年均利润*贡献率,选用二的话,就是以平均许可的许可费金额,基于选择不同估算方法,基数会有所不同。

(四)设置调整系数,此处《估价指引》仅有简单带过,但其实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由于每个案件的法律状态、技术条件、经济价值均有所不同,而调整的比例也会因此有较大的偏误。

在《估价指引》的使用费估算示例二中,有提供一份《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调整系数考虑因素指标体系》的表格提供参考,但并未有详细各种指标的数据,当然,也仅能够提供给专利权人作为初始的参考,一般调整系数应当是从0.1~1之间进行取舍,因为专利许可受到专利年限的限制,也受到其他竞争性影响,过高的调整系数可能会导致许可费用较高,而无法顺利发出许可,而过低的调整系数也会影响到技术开放后,造成技术泛滥的问题。

(五)估算使用费及确认支付方式,经由上述的说明可得知

 

开放许可使用费=专利许可基数*调整系数

 

在得知开放许可使用费后,专利权人可以依据自身或市场的需求,来决定以下的几种不同的付款方式:

A、       一次总付:付款金额较大,但对专利权人较有利。

B、       总付额内分期付款:付款金额较小,对被许可人有利,专利若是在维持期间被无效,可能会收不到总额款项。

C、       提成支付:按照产品利润或销售额支付提成费,若产品销售不利,可能对专利权人不利

D、       入门费结合提成支付:许可达成后先收一笔入门费,后续再依产品销售额或利润收取提成,属于比较折衷的作法

E、       按节点支付:依照双方约定的节点收取费用,例如药品专利许可时,可以依据药品注册步骤到达不同节点时,收取约定费用


结论

 

经由上述的简单说明,应可以清楚理解,专利权人能够针对不同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的估算方式及付款方式,也能够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对于欲进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来选择适合的许可方式,建议拥有中国专利的申请人,若是专利权在闲置的状态下,可以积极考虑开放许可,与代理机构共同研拟出一套合适的许可声明,为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增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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