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的授权与侵权的疑惑
发布时间:2015.03.13 上海市查看:2478 评论:10
有两个问题比较疑惑:
1。如果乙专利是在甲专利的基础上改进发明的,乙包含甲专利的全部特征,且乙含有具有创造性的附加特征A,那么由于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其是可以授权的。
如此说来,那一件专利若包含一条独权,N条从权,若其从权均具有新颖性及创造性,那么在理论上,此专利可以拆分成N+1件专利申请且可授权。
2.如1中所述的专利甲及专利乙,虽然乙专利被授权,但是其实施却会落入甲的保护范围而侵犯甲专利权;同时,甲若用了乙的专利方案,其也会侵犯乙的专利权。
这样,乙就可以以此要求和甲交叉许可(感觉甲吃亏了,研究出了基础性的东西却被人倒逼)。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中,我们写专利应尽量将可能写的从权都写上,以防被人做了小改进,然后自己想用都用不上。
3。如果甲申请了最大范围的专利,乙的专利在甲基础上改进了一点,范围比甲窄,而丙想实施乙的专利,岂不是要获得甲和乙共同许可,难道要被两个专利限制吗?
李工仲明
2015/03/13 20: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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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李工。我想如果丙要使用乙的专利的话,他需要向甲缴纳专利费,还需要向乙缴纳乙改进的那一部分的专利费。
2015/03/13 21:3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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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我上面有1,2,3三个问题呢,能帮我解答一下吗?我关于1,2的说法是否正确呢?
2015/03/13 21:3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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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3 21: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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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乙的改进确实很好,甲如果不实施,技术上跟不上,绕道有比不上,那他就不得不实施乙的专利。这样一来虽然交叉许可的许可费多少不一样,但乙在和甲谈许可费的时候也就有了一定的筹码。我所指的吃亏是指甲本来可以将从权写的很细,但却只写了独权导致乙钻了空子。
2015/03/13 21:4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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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那一件专利若包含一条独权,N条从权,若其从权均具有新颖性及创造性,那么在理论上,此专利可以拆分成N+1件专利申请且可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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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2.如1中所述的专利甲及专利乙,虽然乙专利被授权,但是其实施却会落入甲的保护范围而侵犯甲专利权;同时,甲若用了乙的专利方案,其也会侵犯乙的专利权。
这样,乙就可以以此要求和甲交叉许可(感觉甲吃亏了,研究出了基础性的东西却被人倒逼)。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中,我们写专利应尽量将可能写的从权都写上,以防被人做了小改进,然后自己想用都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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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3。如果甲申请了最大范围的专利,乙的专利在甲基础上改进了一点,范围比甲窄,而丙想实施乙的专利,岂不是要获得甲和乙共同许可,难道要被两个专利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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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2015/03/13 21:5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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