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国优先权导致的在先申请视撤
发布时间:2019.12.27 江苏省查看:1826 评论:4
请教各位大神。目前碰到一个案件,情况如下。
A申请为发明专利,其申请日为2019年9月30日,申请时请求了提前公开和保密审查(因为公司后期打算到台湾申请),已经缴纳了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专利文件副本件副本证明费。
B申请同样为发明专利,其申请日为2019年10月30日,申请时请求了A的全部本国优先权,同时请求了提前公开和保密审查(同样因为公司后期打算到台湾申请),已经缴纳了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专利文件副本件副本证明费、优先权请求费。
现在的问题是:B请求了A的本国优先权,导致A被视撤。
诉求:因为是负责这个案子的代理人经验不足,所以才去请求A的本国优先权,导致A被视撤。现在无法和客户交代。想要重新申请A,自己负担费用。
补救方案:重新提交一份申请C,该C申请文本与A申请的文本完全一样,同时请求A的本国优先权。这样文本内容和A一样,申请日也和A一样。对客户来说没有损失。
问题:1、上述补救方案是否可行?
2、如果客户目前尚未在台湾申请,那么上述操作应该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客户已经在台湾申请了,上述操作是否会产生什么影响,或者操作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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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8 13:5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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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文本与A完全相同,重新提交,要求A的优先权,C的申请日本质上不同于A,但其很多日期是以优先权日来算的。
2019/12/30 09:5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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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3:4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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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这么个情况,谢谢
2020/12/15 15:0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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