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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事诉讼简介

发布时间:2015.01.28 韩国查看:1682 评论:1

本帖最后由 koreakasanip 于 2015-3-10 16:27 编辑

加强刑事正义并提高人权
在多彩多样而复杂的现代社会,与刑事诉讼有关一定要遵守的两大原则。第一, 检察活动一定要绝对严格公正, 确立有效的‘侦查体系’来实现最终刑事正义. 第二, 我们检察厅将要通过刑事诉讼的全部阶段,保护并增进不可侵犯的基本权。

侦查开始及监督
在犯罪发生的可能性被发现的那一刻,侦查就开始.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最终责任在于检察官。检察官或在检察官指导下的警察搜集证据,以此为基础, 检察官做出该犯罪已实施的准确的判断,而且使用能够证明此推理的适当手段。

立案、拘捕、拘禁
立案意味着侦查开始后犯罪案件已成立.侦查机关决定嫌疑犯的传唤的同时,过去是侦查对象的人员成为犯罪嫌
疑犯.从原则来说,检察官或警察要从法官领取可以拘捕嫌疑犯的拘捕令.而此拘捕令也有例外情况。即必须需要‘紧急拘捕’的时候检察官与证据一起要求在48小时以下的时间内,拘禁嫌疑犯时,法官可以发布拘禁令,检察官领取此拘禁令,则可以拘禁嫌疑犯嫌疑犯在拘禁之前可以预先申请预审.并且被拘捕或拘禁的嫌疑犯,可以向法院要求此项案件的合法性检查。通过上述过程,嫌疑犯根据情况可以被释放。

起诉
检察官对嫌疑犯做出判断,需要公审时,可以起诉相应嫌疑犯。与此相反,检察官在不需起诉的情况下可以驳回案件。
举例,嫌疑犯的所在地不明时,检察官认为案件的进一步进行不妥当时,可以停止起诉。


公审及判刑
法官进行被检察官提出的公审.被告的行为被判为有罪,则判刑发生.判决形式有死刑、罚款、监禁等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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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类似的贴子,发到域外版韩国专栏好不好?

    2015/01/28 23:1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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