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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对比文件公开日在本实文用新型申请日之后,审查员提出抵触申请,如何破?

发布时间:2019.09.06 辽宁省查看:2318 评论:8

本帖最后由 LL889988 于 2019-9-6 18:21 编辑

收到实用新型答辩通知,不知如何应对。新手渴望大家的指点,谢谢!第一,不符合22.2。 对比文件1申请日在先,公开日在本实文用新型申请日之后。审查员提出 抵触申请(两个专利都是自己的,但是两个专利是有些区别的)。不具备新颖性。
第二,不符合22.3。 权1中有ABC, 权2:根据权1所述,所述A中包含 d,e,f。 权3,根据权1所述,所述B包括m,s 所述m与所述d连接。审查员给出的意见,权3对技术特征“m”作进一步限定,但在该从属权利要求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并不存在相应的引用基础,不符合22.3.

有点不知道该怎么答辩了?
针对一,实用新型申请时 发明未公开 ,尽管专利都是自己的,这不可以吗?
针对二,权3,是需要修改成:“根据权利1和权利2所述”  么?
答辩思路怎样,可以增加下达证书的机率?非常感谢!







标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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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第一个问题,按照正常思路答辩就好;
    第二个问题,删除权3中d前边的所述就好了,这样就不存在没有引用基础的问题了。
    既然让你修改权利要求了,说明授权机会还是大的,说清楚申请文件和抵触申请的区别答上去好了,剩下的交给审查员

    2019/09/06 19:1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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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关键是第一个问题,前面的专利文件里面有没有公开后面申请文件的技术内容。 有些区别是区别多大?,是不是构成实质相同

    2019/09/06 20:2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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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第二,不符合22.3。
    这是在说实用新型的通知书吗?

    2019/09/06 21:4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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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如果你不能列举1+1=3,依然是1+1=2,你就放弃这个抵触申请

    2019/09/06 22: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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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9-6 21:45
    第二,不符合22.3。
    这是在说实用新型的通知书吗?

    他这个应该是复审答复,实用新型是初审哪有对比

    2019/09/06 22:5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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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9-9-6 22:56
    他这个应该是复审答复,实用新型是初审哪有对比

    实用新型的复审,也不应该冒出来22.3啊。

    2019/09/07 15:3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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