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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婶:一通答复仅陈述意见,会被直接驳回吗?

发布时间:2019.08.14 四川省查看:3800 评论:20

最近收到一份《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员未经检索指出了单一性问题,并建议我们进行分案 我们认为审查员判断有误,想通过意见陈述进行争辩。 想请教各位大佬:如果认为审查员的单一性判断有误,不按审查员的建议进行分案,仅通过意见陈述进行答复,审查员可以直接驳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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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以前参加培训时问过审查员类似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发出过第一次审查员见通知书,就已经满足了听证原则;这时,不说你现在没有修改,即使你修改了权利要求,审查员认为没有克服缺陷的都可以驳回。

    所以,在程序上有可能会驳回的,看审查员的心情。

    2019/08/14 14:2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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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今天见到的一个,没有驳回。审查员1OA指出新颖性问题,不修改直接陈述,2OA仍然会基本照抄1OA的。

    2019/08/14 14:3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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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个如果他想驳回自然可能就会驳回的……

    单一性的话,如果他觉得你说的不对应该可能还会再发一次审查意见吧?

    讲真,我觉得万事不决还是直接打电话跟审查员谈心比较好

    2019/08/14 14:4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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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根据审查指南可以直接驳回的,但是原则上不会,不过有原则就有例外

    2019/08/14 15:14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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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polymerfox 发表于 2019-8-14 15:00
    以前参加培训时问过审查员类似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发出过第一次审查员见通知书,就已经满足了听证原 ...

    严格来说这个说法不太准确,因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针对全部的权利要求做出的评述。
    如果我们的修改是自说明书中提取的,在原来的权利要求没有出现过的话,即使没有克服缺陷,审查员也必须再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因为此时审查员的意见所基于的事实(也就是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已经发生了改变。

    2019/08/14 15:2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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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当前审查形式下,一通直接驳回的情况越来越多了,最好和审查员打电话沟通一下。

    2019/08/14 15:54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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