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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的职务发明

发布时间:2019.08.05 上海市查看:2814 评论:9

诸位业内大神和前辈,请教一个问题: 一名学生(研究生学历),在A学校期间跟随导师参与项目,以A学校名义申请专利3件。 毕业后,于B学校担任老师,技术领域与在A学校相同。入职2月后,想以B学校为专利权人在相同技术领域内申请专利,是否会造成职务专利上法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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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按理说是属于A校的职务发明(一年内),至于A校是不是会追究这个事情,一般情况是不太会管的。

    2019/08/05 11:1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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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019/08/05 11:1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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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按照实施细则上的说法,是有影响的。

    2019/08/05 11:2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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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8-5 11:26
    按照实施细则上的说法,是有影响的。

    谢谢李工的关注!
    那么有什么比较好的规避策略嘛?
    虽然说学校一般不会追究这种事情,但是能省则省嘛
    发明人不公布是否是比较好的方法?

    2019/08/05 13:1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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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粢饭团 发表于 2019-8-5 13:10
    谢谢李工的关注!
    那么有什么比较好的规避策略嘛?
    虽然说学校一般不会追究这种事情,但是能省则省嘛

    不建议用这种方法。建议等等吧。

    2019/08/05 13: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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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8-5 13:32
    不建议用这种方法。建议等等吧。

    谢谢李工

    2019/08/05 14:0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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