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范围问题,恳请解答
发布时间:2019.07.22 山东省查看:753 评论:1
对此,我有以下疑问,恳请各位指点!
1.如果一个新产品(有形状,图案,色彩的特点),在图片中都有提现,但在简要说明中,仅写明——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
这里的意思是不是说,本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范围是该形状下的所有图案和颜色,使得在后申请的外观设计,只要是替换图案和颜色就属于侵权呢!
2.上一个例子中,实际不是这样的,我看到一些外观专利,在后申请的图案换了也能授权,所以,我这里就有点晕,以图片和照片为准,究竟是啥意思。
3.在后申请的专利与在前申请的专利相比,仅是颜色不同,那么,在后申请侵犯在前申请的专利权的情况是什么呢?是不是当在前申请没有在简要说明中写设计要点在于颜色,此时,在后申请才侵权,?那么当在前申请在简要说明中提及设计要点有颜色了,在后申请仅换了颜色就不侵权了么(这里不考虑在后申请能否授权,因为仅替换颜色的话,估计很难授权,所以是问侵权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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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棒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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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549
2019/07/22 21: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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