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9.07.04 上海市查看:694 评论:5
评论列表
macwolf2086
2019/07/05 00:09 [来自河南省]
T137xxxx1144Rl
macwolf2086 发表于 2019-7-5 00:09你是要做侵权判定吗?如果你要讨论的技术方案来自已授权专利,那么你说的来自两篇文献的特征不能叫公开了, ...
2019/07/05 09:58 [来自上海市]
ChaosSteiner
2019/07/05 10:04 [来自辽宁省]
CranberryTrap
2019/07/05 10:05 [来自黑龙江省]
2019/07/05 10:05 [来自辽宁省]
快速回复
T137XXXXX144RI
[7]思博铁粉
主题:9 回帖:796 积分:3713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jiushi落尘
2024-04-15 23:01:21
感觉自己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下去
二郎神
2024-04-08 06:44:08
同行专利销售何去何从
macwolf2086
2019/07/05 00:09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T137xxxx1144Rl
不是做侵权判定。是做答复。
而且,目前的情况是我同意关于区别技术特征的判定,但是对于对比文件2中的两个技术特征结合判定区别技术特征无创这个论断表示不解。
关键的不解在于,在评判创造性的过程中,技术特征可以通过结合来启示吗?
2019/07/05 09:58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ChaosSteiner
超级正常
2019/07/05 10:04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CranberryTrap
如果你觉得对比文件1和2不能结合或者D‘和E不能结合成D,就围绕没有结合基础来答,也要充分说明理由。 从形式上看没什么不可以的,还是看结合的动机、启示之类的理由。
2019/07/05 10:05 [来自黑龙江省]
0 举报ChaosSteiner
2019/07/05 10:05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