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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专利代理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9.06.17 安徽省查看:2863 评论:4

如题,在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之前,担任了两个以上分支机构 的负责人,会被查处吗,查到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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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新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老的管理办法好像没有限制,那现在 比如担任了 3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如果不担任负责人了,代理机构需要3个新的负责人替代,还是用1个负责人就可以替代?

    2019/06/17 14:1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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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ChaosSteiner 于 2019-6-17 15:01 编辑

    需要分别有一个负责人,就是要三个人吧
    一个人担任不同分支机构的话,就是变相挂证嘛……
    后果不知道,没见过实例,可能最多吊销代理人资格证多少年不能考取资格证什么的吧

    2019/06/17 15:0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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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ChaosSteiner 发表于 2019-6-17 15:00
    需要分别有一个负责人,就是要三个人吧
    一个人担任不同分支机构的话,就是变相挂证嘛……
    后果不知道,没见 ...

    谢谢,最怕的就是政策不明朗,这种情况具体怎么处理也没有说明

    2019/06/17 15:2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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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dong7066 发表于 2019-6-17 15:28
    谢谢,最怕的就是政策不明朗,这种情况具体怎么处理也没有说明

    反正被发现曝光的话,肯定还是会处理就是了
    我们担心也没啥太大用

    2019/06/17 15:48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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