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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1 没有创造性,有啥维权建议??

发布时间:2015.01.17 广东省查看:1859 评论:7

一件雨衣,独立权利要求1,从属权利要求2-10. 评价报告结果:1-10均有新颖性, 2-9 有创造性,权1没有创造性。 先不考虑雨衣这个东西十多年前就有这个现实,单从专利上说。 权1 没有创造性是不是别人可以直接用评价报告的结论直接无效掉该专利? 如果想要打击类似侵权产品的话,怎么做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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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用权2-权9打击侵权

    2015/01/17 10:2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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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别人可以提出无效,提出是可以提出的,他有提出的权利。但是复审委对于别人所提出来的东西是否认可,你是否坐以待毙,你就接受这个无效请求了,那就另说了。
    2、你可以根据被诉侵权产品的情况,选择你所使用的权利要求来维权。但是,那份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于法院没有决定效力,法院只是参考那个证据。

    2015/01/17 11: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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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学习了

    2015/01/17 14:10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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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傻瓜  权1木有 其他有 照样可以维权啊   虽然主炮失灵  小炮关键时候也可以的  O(∩_∩)O哈!

    2015/01/17 14:24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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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其他有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可以维权

    2015/01/17 14:5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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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首先,这个报告是谁做的,是请求方做的还是专利权人做的?如果是你自己也就是专利权人做的话。那可以说专利的情况中档偏下,如果是请求方做的,那专利的情况属于中等偏上了。这个是就专利本身客观而言,如果从专利无效的角度来说,这个报告没有任何用处。楼主不用多虑,专利复审委向来对这种评价报告嗤之以鼻,非常反感,如果请求方原封不动的提交这份报告当做无效请求证据或者直接引用报告中的原文的话,必败无疑。

    2015/01/19 0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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