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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及方法的申请

发布时间:2009.09.26 广东省查看:4491 评论:3

以下为本人撰写的专利申请,纯属游戏之作,期望给专利研究增加点趣味性,说不定哪天真有人申请类似主题的专利呢,可以研究一下其前景,例如是否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了,是否满足三性要求之类。 郑重声明 本文的全部著作权归本人所有,未经作者允许,不得转载。 本人也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如有愿意商业开发者,请与本人联系洽谈专利许可。未经本发明人许可,擅自开发者,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设备为设置有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 2、一种能量激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能量激发体外设置一防护设备,所述防护设备为设置有一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能量激发体通过特定能量激发方式激发出最大功率能量。 说明书 一种能量激发方法及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能量激发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能量激发方法及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 背景技术 能量激发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研究的热点之一,人们所孜孜以求的是如何能够做到最大功率激发能量。例如,发明家还珠楼主在其技术著作《蜀山剑侠传》中公开了利用一种名为“紫青双剑”的能量激发设备来激发诸如人体一类的能量源的能量。其他的一些发明家也发明了各种各样的能量激发方法或设备,例如发明家梁羽生的能量激发设备“天山七剑”(参见其著作《七剑下天山》)、发明家古龙的能量激发方法“灵犀指”(参见其著作《陆小凤》)。然而这些能量激发设备和方法无一例外都无法做到最大功率激发能量源的能量。 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发展,发明家金庸在其长篇科普巨著《射雕英雄传》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众普及了他多年的能量激发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中,最有价值的是一种名叫“降龙十八掌”的能量激发方法,包含了十八种不同的实施例,其中一种名为“亢龙有悔”的能量激发实施例最终达成了最大功率能量激发的目的。金庸先生以亢龙,也就是升腾到极点的龙说明了该种能量激发方式可以实现最大功率能量激发。 然而,“亢龙有悔”虽然能够达到最大功率激发,然而其能量激发状态极度不稳定,会给能量激发体带来无可避免的毁灭性损伤。有悔也说明金庸先生悔恨于该种方式仍然没有完美实现最大功率激发。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量激发方法及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能够完美地实现最大功率能量激发。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用于能量激发的防护设备为设置有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 本发明提供的能量激发方法,包括:在能量激发体外设置一防护设备;所述防护设备为设置有一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能量激发体通过特定能量激发方式激发出最大功率能量。 本发明通过在能量激发体外设置防护设备,该设备具备强大的防护功能,从而能够给最大功率能量激发态下的能量激发体提供防护,避免其毁灭性损伤,增加其稳定性。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人经过研究发现,“亢龙有悔”之所以无法做到完美的最大功率能量激发,是因为这种能量激发状态会给能量激发体带来超出其极限的压力,能量激发体因此常常会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害,用在设备上,会造成“机毁”之后果,用在人体上,更是造成“人亡”这样的悲剧性后果。尽管可以采用一些防护设备对能量激发体实施防护,然而这种能量激发状态下的超强能量,使得现有技术下没有设备能够做到完美的防护。 本发明人经过多年呕心沥血之研发,终于开发出一种防护设备,这种防护设备是一种设置有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黄金具有良好的能量传导作用,可以在瞬间将始于一点的能量扩散到整个面上,从而能够快速的降低压强。 圣力增幅器用于存储圣力并在能量激发状态下输出圣力到黄金装甲上,通过黄金的良好传导作用,从黄金装甲上的圣力增幅器设置点输出的圣力将迅速传播到整个黄金装甲表面,从而为能量激发体提供防护功能。 所谓圣力,指的是信仰之力,发明人研究发现,当大量信徒在一封闭空间共同虔诚颂唱时,空间中将会产生相当的圣力,这种圣力具有强大的物理和精神防御能力。圣力以波的形式散布在空间中,可将圣力增幅器布置在如教堂、佛寺、清真寺等地方,采集圣力并保存。在将圣力增幅器设置到黄金装甲上后,就能够在黄金装甲上施加圣力防护,从而形成完美的防护功能。本文中,将这种设置有圣力增幅器的黄金装甲称为“黄金圣衣”。 本发明对“亢龙有悔”能量激发方式进行改进,实现了一种名为“亢龙霸”的能量激发方法,亢龙霸如其名,能够最大程度激发能量并长期稳定维持,充满霸气,具有良好的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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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09/09/26 10: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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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人认为这个专利申请不能授权,理由如下:
    1、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基本上是功能性描述,缺乏具体的技术方案,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2、权利要求2所主张的“一种能量激发方法”,属于人体特异功能的激发方法,另外,该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根据专利法第25条,不授予专利权。

    2009/09/26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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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壹切 于 2009-9-27 21:42 编辑

    不具有实用性,直接驳回且不得申诉{:2_33:}。

    2009/09/27 21:4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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