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实审中遇到的问题,请求帮助
发布时间:2014.12.15 湖南省查看:6465 评论:30
申请人的技术方案为一个装置及利用该装置的方法,装置申请了实用新型,装置和方法申请了发明,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日提交,并且勾选了同时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后七八个月获得了授权。
后来收到了发明的一审意见,仅提出发明与实用新型构成重复授权,可以选择放弃实用新型以获取发明的授权。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交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以期获得发明的授权。
满心以为坐等发明授权了,却等到了二审意见,提出装置部分的权利要求全无创造性,并且从一审检索报告中拿了几篇A类文件作评述,要求删除装置部分以期获得方法部分的专利权,这不是玩人吗?装置的权利就这样完全丧失掉了,这还可以拿回实用新型专利权吗?
审查员不会来个一审放弃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的装置专利权,二审要求放弃发明装置部分的专利权,三审来个方法也不具备创造性的通知书吧。这是让一个好好的专利技术一步步走向深渊啊!这个可不可以投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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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l123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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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o_01
2014/12/15 17: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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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7: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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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8:2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zeeone
对于第二情况,我遇到过多次,没有关系,就算你在一通时提交了放弃实用新型的声明,后期审查发明不能授权,审查员会视为你的声明没有提出,保留你的实用新型授权,请相信审查员也是有节操的。。。
2014/12/15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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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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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这种情况,假如你听从审查员二审意见,删除发明申请中的装置部分以获得发明申请的专利权,那么发明申请与实用新型之间将不再存在重复授权问题,你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不会进入放弃程序,会一直保持有效状态(前提是你一直交钱);
假如你不删除发明申请中的装置部分,无论是答辩审查意见还是修改发明的装置部分的权利要求,如果最终审查员决定授权,只要发明申请的装置部分的权利要求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之间存在保护范围相同的技术方案,亦即构成重复授权,那么审查员在给发明申请授权时,实用新型专利权将进入放弃程序。
2014/12/15 20:5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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