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请教PCT19条修改可放弃吗

发布时间:2019.04.06 广东省查看:1942 评论:2

发明人,自己写的,没有找代理,PCT书面意见说权利要求全部无创造性,部分无新颖性,现在有一个根据19条修改的机会,时间临近只有一周的时间了,没有考虑好如何改权利要求书,如果现在改了,担心禁止反悔原则导致权利要求缩小了,请教各位大神,可以放弃这次的修改吗?对以后的影响是什么? 另外想问下,技术方案组合中重点的为:ABCDEFG,但是分拆ABC,CD,EFG,CDG这样的小部分组合,也能实现一些功用,可不可以权1是ABCDEFG,然后权2开始减特征,减为EFG,权3减为CDG,这种减去技术特征的写法,可不可行? 谢谢!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不修改,没什么影响,以后进入美国,欧洲,一般都会重新检索,对比文件也很有可能不一样,可以进入国家后,根据各国对比文件再做修改。而且现在独权范围缩小,在欧洲可能会造成检索范围变小,后续答复可以用到的特征也会减少。从权一般都是独权的进一步限定,减少特征,一般是不可行的,审查员会提出不清楚等审查意见。

    2019/04/06 21:5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a1a1jordan 发表于 2019-4-6 21:54
    可以不修改,没什么影响,以后进入美国,欧洲,一般都会重新检索,对比文件也很有可能不一样,可以进入国家 ...

    谢谢您的热心解答!!!

    2019/04/07 09:0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