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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年为起点,谈今后专利代理人考试中的公知常识和能力的引入。

发布时间:2014.11.30 北京市查看:3891 评论:14

发这个帖子,本是在回复另一个同学的帖子,http://bbs.mysipo.com/thread-104276-1-1.html

突然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讨论的必要,把个人观点陈述出来,一方面与大家分享,另一方面个人也会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找机会像果汁局负责代理人考试工作的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1.就程序而言,对于考核标准的转变,应该在什么时机作出?以今年为例,可以感觉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定位,特别是公知常识的运用是否仅限于试卷提供材料的范围这个理解的悄然转变。。。 个人观点:你可以改变,但是应该在考试前告知大家要改变,退一步讲,可以在答题说明中通知大家,公知常识不局限于试卷材料。。。 但是,出题人没有,而是悄悄地在调整。那么就考试而论,既然你没有提前告知大家,阅卷过程中是否可以区分处理,按新思路答题的,不管是误打误撞的,还是知晓内幕的,还是分析判断摸出趋势的,当然认为正确,给出响应分数;而按原有思路答题的,依然认为正确,给出部分分数,将来答案公布时,进行专门的申明,告知大家是怎么回事。。。 这种做法,私以为比较合理。

2.就实体而言,今后考试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力的判断和把握影响更长远。原来仅 限于试卷材料的标准固然机械,但至少容易实现统一。从今年起乃至以后,如果可以引入试卷材料外的公知常识和能力,它的界限如何划清,如何掌握这个尺度。以今年为例,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为何刚刚落在“能想到曲面替换锥形”而“无法想到三层板替换单层板”这二者中间, 其带来的影响很远,以后的考生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去把握和接近这个度。非常不公平。。而对于不同技术背景的考生来说,影响更大,除非代理人考试重回物理、化学分卷考查的老路、甚至进一步细分为通信、机械、电学、光电、医药、材料等等,否则相对客观一致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标准将成为无解的难题。看看近来的帖子,指责这个不懂技术、那个是技术“小白”的帖子比比皆是。古来文人相轻,现在是技术人员相轻,这是代理人考试想要的结果吗?


3.个人以为,代理人考试的宗旨是考查对专利法的理解、掌握、运用能力,同时,提出一个简单的技术方案,不管什么技术背景,在技术层面,理解不会存在太大争议,并基于此进行分析、概括和表述的能力。真正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标准,应在代理人考试通过后,成功在某个领域执业上岗后,通过不断的实践尝试、磨练碰撞去无限趋近的一个标准。而不是事先就设置一个无法统一无法掌控的标准,通过考试本身去衡量。

最后有个请求,如果思博论坛的管理者们,或者“匿名”这样的大神们,有能力有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的话,至少能向上反映一下考生的诉求,希望能到一个合理公正的说明和答复。上下顺畅的沟通渠道以及客观理性的信息公开,对于论坛的发展、对于代理人考试的规范、甚至对于这个行业的影响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标签: 专利 代理人 起点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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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嗯~顶一下~
    但其实真正想到您这层的不多,也是板曲事件的重点。
    但我相信不少曲派要是果汁局说放你过,但依旧认为曲没创,他们估计也不闹腾了。
    说到这我要赞一下楼主和李工,李工不是本届考生但也积极参与进来了
    我是板派,但我认为板派和曲派都有创的。
    另外这次考试命题其实总得来说还行吧,部雷至少不错,但给材料以及材料的完善性有问题

    2014/11/30 13: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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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几位版主快现身啊,坛友在召唤你们。。。。。。。。。。。

    2014/11/30 14: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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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楼主点明了14年实务题争议的根源,和判卷标准不公。如果曲派被放倒,会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

    2014/11/30 15:3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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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默默的顶一下。

    2014/11/30 17:1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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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siceng @oliver123 ,麻烦您分类一下吧。

    2014/11/30 17:3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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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不是前些天网上有人说是为了严格控制过线的人数才这样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么绝对不可能让曲派和板派都正确。。。

    2014/11/30 21:0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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