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思博对2014考试的热点浅评(1)

发布时间:2014.11.25 广东省查看:23613 评论:172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4-11-27 13:39 编辑

考完试了以后,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各种大家之言小家之言纷纷出炉。需要说明的是,各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通过某些“你懂的"表述隐晦的暗示自己是官方答案,这就属于欺骗和误导群众了。就目前某些"老师”贴出的答案来看,漏洞百出。

依据惯例思博将对这次考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一些浅显的评述。希望能够让有需求的网友有所收获。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答案已经制定,阅卷已经结束,你可能委屈也可能不服,但结果已成定论,再多的争论也没有用,我也不想白费口舌。骂街的和人身攻击的相信版主们会处理的。

先说第一题的权1缺必特,不少考生都认定为紫外灯,可惜这个答案是错的。这道题考察的不仅是回答缺必特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还需要熟练掌握指南中对必特的定义和判断方法,并将其运用在本案中。如果仅认定紫外灯,并不能使其方案区别于现有技术,换言之有新创,而答案选择的特征是光板为双丝层夹颗粒结构,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可见考题的考察并不仅限于法条规定的条文本身,而更重要是考察运用其内涵外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关链接:
思博对2014考试的热点浅评(1)
思博对2014考试的热点浅评(2)
思博对2014考试的热点浅评(3)
……


分享

收藏(1)

点赞(2)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思博对2014考试的热点浅评(系列贴汇总) http://bbs.mysipo.com/thread-104150-1-1.html

    2014/12/01 15:5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谢谢!

    2014/11/25 00:2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4/11/25 00:23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4楼
    点评呢?

    2014/11/25 00:3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4/11/25 01:4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6楼
    明年再戰

    2014/11/25 01:47 [来自中国台湾]

    0 举报

快速回复

头像

匿名

[未知属地]
广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