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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PH高速审查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9.03.15 四川省查看:1959 评论:4

求助:我客户之前申请一件国内发明专利,后又以该发明专利为基础申请了美国专利(走的巴黎公约),目前,国内发明申请已经下了审查意见,意见认为全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但以国内发明申请为优先权基础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刚刚获得授权,其权利要求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否提出PPH高速审查请求,让国内的申请加快审查并获得授权?提交PPH高速审查请求,除了需要附上美国专利商标局下发的授权通知书外,还需要提交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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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需要在发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提PPH,巳经过了时机了。

    2019/03/15 10:22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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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只知道若是国内审查意见至少有一项具有三性,以它为基础的国外专利可以走PPH,没听说倒过来的咋操作,有这个操作么?米国专利局没找到对比文件,国内的找到了,他也不会因为国外授权了而否定自己吧,还是认真答复比较靠谱吧,个人感觉

    2019/03/15 10:3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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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临时抱佛脚去了解了一下PPH,我的理解是,PPH高速审查请求最多只能加快审查,美国的授权结果不能促使中国也授权,不同国家的审查独立。
    此外,国内已经开始审查,下发了审查意见。还能提出或者还有必要提出PPH请求吗?

    2019/03/15 10:5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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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可以加快审查,但是能否授权不好说。各国的审查都是独立的,虽然会参考其他国家的对比文件、审查意见。有这样的案例,国外的都授权了,唯独国内的被驳回了,复审后还是坚持驳回

    2019/03/15 13:4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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