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实务复习-4
发布时间:2014.10.22 浙江省查看:3616 评论:1
独立权利要求:少到不能再少
-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 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
- 判断某一技术特征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应当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并考虑说明书描述的整体内容,不应简单地将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直接认定为必要技术特征。
一种X,包括:……,
一种X,主要包括:……,
其特征是:……。
其特征在于:……。
从属权利要求:
-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是指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方式,包括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以及引用在前的几项从属权利要求。
- 一项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础。
-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在前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 中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两部分撰写方式的,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进一步限定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
根据权利要求2、4、6或8所述的……,
根据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
其特征是:……。
其特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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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ndac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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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
2014/10/22 21: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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