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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实务的尖刺部和侧壁内螺纹

发布时间:2014.10.20 北京市查看:1898 评论:4

交底材料中的前两个实施例中均有尖刺部和侧壁上的内螺纹,题目中也没有给出可以省略这两者的任何暗示,为什么最后的独权中没有这两个技术特征,如果条法司认为这两者是非必要技术特征的话,为什么从权里面也没有体现这两个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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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以为:
    尖刺部有了更易刺破隔档片,没有尖刺照样可以刺破。
    因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未涉及内螺纹无关,所以没写进去,装到瓶子上去需。
    注意“包括...”的含意。例如一种照相机,包括镜片...。
    第三个实施例就必须有内螺纹外螺纹的配合,才能顶破隔档片。

    2014/10/20 20:4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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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ecirnju 发表于 2014-10-20 20:41
    我以为:
    尖刺部有了更易刺破隔档片,没有尖刺照样可以刺破。
    因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方案未涉及内螺纹无 ...

    你的意思是说内螺纹是默认有的,只是与解决的技术问题无关,所以才没有写入独权?
    那么尖刺部如果作为一项优选方案的话,为什么不针对它写一条从权呢?

    2014/10/20 2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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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可以写从权啊。从权的根本目的是防止大范围的权利要求被无效的时候有退路步步为营。
    那个内螺纹,以后出了新花样,用其它结构与瓶口连接时,不写进去是不是更好。

    2014/10/20 21:0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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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等到必须加尖刺头才有新颖性时,你说这个权利要求究竟有没有用。从权少时就写,多时就让路了。

    2014/10/20 21:1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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