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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OA,需要分案申请吗?感觉不需要,怎么答?

发布时间:2019.02.26 北京市查看:1543 评论:6

一通OA, 原始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中两个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两个设备独立权利要求 审查员认为不符合31.1, 感觉不需要分案,怎么答会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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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先删除其中一套,等下授权通知书再分

    2019/02/26 14:59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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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361825661 发表于 2019-2-26 14:59
    可以先删除其中一套,等下授权通知书再分

    会不会出现禁止反悔原则?

    2019/02/27 17: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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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利苦手 发表于 2019-2-27 17:12
    会不会出现禁止反悔原则?

    你先去看看禁止反悔原则,咱俩理解的不太一样啊。

    2019/02/27 17:19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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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361825661 发表于 2019-2-27 17:19
    你先去看看禁止反悔原则,咱俩理解的不太一样啊。

    然而子案还是需要继续审查,跟一开始就分案有什么区别?

    2019/02/27 17:2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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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节省前期费用,如果授权前景不好,可以不分案;分案可以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2019/02/28 09:0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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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2019/05/07 11:2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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