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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07 上海市查看:3197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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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cong2003
2014/10/07 19:08 [来自上海市]
lily2lee
houcong2003 发表于 2014-11-18 02:08附期限是确定的,也就是说肯定发生的附条件是不确定的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种事你觉得是肯定发 ...
2014/10/08 08:04 [来自新加坡]
siceng
houcong2003 发表于 2014-10-7 19:08附期限是确定的,也就是说肯定发生的附条件是不确定的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种事你觉得是肯定发 ...
2014/10/08 21:50 [来自北京市]
2014/10/08 21:58 [来自北京市]
2014/10/08 22:00 [来自北京市]
siceng 发表于 2014-11-19 04:581.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1)时期确定,到来不确定,为条件。例如你30 ...
2014/10/09 07:4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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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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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的题目数量好像突然变少了是我的错觉吗?
houcong2003
附条件是不确定的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这种事你觉得是肯定发生的吗?
以资参考
2014/10/07 19:08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lily2lee
Thank you!
2014/10/08 08:04 [来自新加坡]
0 举报siceng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59题 卷三
( 多选题 )
刘某欠何某100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B. 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C. 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 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是 A B D , 我当时做错了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2014/10/08 21:5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iceng
1.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
(1)时期确定,到来不确定,为条件。例如你30大寿送电视一台”,30岁虽确定,但人之寿命不可测,是否能活到30岁不可知,具有偶发性。
(2)时期不确定,到来也不确定,为条件。如“专代考试通过之日”,能否考得上,已属不确定,至于哪一年考得上,则更加不确定,故显然属于条件。
2.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
(1)时期确定,事实的发生也确定,如“今年9月9日”,是期限。
(2)时期不确定,到来确定,为期限。例如“临终时将物送给你”,何时死虽难预料,但人必有一死,死期终会到来。
分析:
如何区分附条件和附期限,不看题干中有没有出现数字、日子,就看能不能确定发生,不能就是条件,能就是期限。
上述附条件的两个例子,虽然出现了“30”“之日”,但这些日子不能确定发生,所以是附条件;后两个例子“今年的9月9日”肯定会来到,人也必有“临终时”,所以是附期限。
在此,再多举几个例子:
1.甲对乙说:“你结婚之日,赠你《思博小编风采录》100册。”是否结婚不能确定——附条件。
2.甲对15岁的乙说:“你成年之日,赠你《思博法律法规汇编》100册。”有的人会说早晚成年,这应该是附期限了吧,错了,万一明天就被大奔撞死了呢?能不能活到成年真的很不确定——附条件
3.甲对乙说:“XXX战争终止之日,我买你的《思博小编写真集》(共四册)100套。”有的人会说什么时候打完我哪知道,但就算打上1万年也有打完的时候——附期限。
4.甲对乙说:“明年春节,赠你《思博的故事》100本。”明年春节一定会发生——附期限。
2014/10/08 21:5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iceng
2014/10/08 22:0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ily2lee
博学!友善!耐心!Thank you so much!!!
2014/10/09 07:4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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