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3]不符合A2.3
发布时间:2019.02.13 广东省查看:1632 评论:4
光伏组件清洁机器人,在进行清洁的同时通过红外***摄像头拍摄光伏组件的红外图像传输到远端计算机进行图像分析,以判断光伏组件是否存在热斑缺陷。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其硬件部分,审查员认为工作过程需要依赖计算机程序,实质上包含对方法本身的改进,不属于A 2.3规定的实用新型保护客体,要我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计算机程序是现有技术。怎样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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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主题:11 回帖:27 积分:621
真味如水
2019/02/13 13:10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Augustus_Z
2019/02/13 14:27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专利苦手
2019/02/15 11:4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思博版主
审查员认为你的申请记载的计术方案是技术特征(清洁+传感)的简单组合,没有产生质的变化,不具备创造性。
如果你在背景技术中记载“现有技术通过红外***摄像头拍摄光伏组件的红外图像传输到远端计算机进行图像分析,以判断光伏组件是否存在热斑缺陷”的技术方案存在哪些缺陷,导致不能在清洁的同时检测缺陷,或者记载现有技术不能在最佳的观察时刻(刚刚清洁完成)检测光伏,而你采用了申请的技术方案,解决了这些技术问题,估计审查员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了。所以,创造性的技术需要要创造性的撰写才可以获得专利权;你要创造性的找到有创造性的代理人
2019/02/15 15:0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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