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遭侵权需收集哪些专利侵权行为证据?

发布时间:2014.09.16 上海市查看:1998 评论:0

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的构成侵权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7种。专利权人收集侵权证据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以及能证明侵权事实的视听资料: 1、物证 物证,主要是侵权物。一项专利被侵权,必定有人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了该专利产品或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一般情况下,侵权物是十分重要的证据。有的侵权产品体积较大或很笨重,或价格昂贵,不一定购买该产品作为证据,而可以采取拍照和取得他人的销售凭证作为证据。应当注意,我国专利法对方法专利的保护虽然延及产品,但是,相同产品的物证在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其证明作用只是间接的;不能以侵权人生产相同产品直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关键是看侵权人是否使用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来生产相同产品。此时,如果属于1994年1月前申请而取得的方法专利,举证责任可以转移到侵权人一方,即由侵权人证明自己存在或不存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使用专利方法的事实。但如果1993年1月1日后提出专利申请的,只有生产新产品的方法专利,举证责任才可以转移。 2、书证 书证是侵权证据中最主要、运用最普遍的证据。书证种类较多,根据其所起作用的不同,书证一般包括如下几种: A、证明专利权有效性的书证,如中国专利局签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局出版的专利文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的宣告无效请求审查决定、缴纳年费的收据、专利登记簿副本以及专利权转让合同等等。这些书证主要证明有效专利权的存在、诉讼当事人的主体资料、该项专利依法受保护的起始时间、保护范围等; B、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书证如购销合同、转让合同、****以及产品说明书、产品设计图、产品配方、加工制造工艺等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C、证明侵权规模的书证如财务报表、财务单据、企业生产记录等。这类书证的证明作用是查明侵权人侵权规模,即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是确定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上,专利权人及其代理人自行收集这类证据往往较为困难,侵权人一般不予配合,或拒绝提供这类证据。对于这些关键证据,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提取; D、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不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经常使用的证据,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能起到重要作用。例如: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出现的广告、产品介绍、关于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实况录相等,对认定侵权事实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 热案举例:“优盘大王”专利布局 索赔5000万 素有“优盘大王”之称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科科技)再度出手:日前,朗科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晶天电子)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USB 闪速存储器等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其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晶天电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万元。该案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朗科科技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优盘大王”,不仅手握一系列移动存储领域基础性专利,甚至连人们已经习惯称谓的“优盘”竟然是其注册商标。 朗科科技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专注于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的创新型企业。据了解,朗科科技是国内外最早涉足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的公司之一,率先推出了基于USB接口、采用闪存为存储介质的移动存储产品——闪存盘(即优盘),并从1999年开始提交了“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等一系列移动存储领域的基础性专利申请。 截至2013年底,朗科科技在闪存和移动存储领域提交了328件国内外专利申请,其中已授权专利228件,包括210件中国发明专利,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也拥有专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朗科科技在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专利布局和“专利池”。 在此次向晶天电子提起的诉讼中,朗科科技认为晶天电子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USB 闪速存储器等产品落入其“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向法院提出了判令晶天电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万元的主张。 晶天电子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生产计算机内存条、优盘及闪存记忆卡相关产品的美资企业,由总部在美国硅谷的Ma Labs公司投资成立,Ma Labs公司在全球拥有十多家分公司。 近年来,朗科科技提起过多起专利侵权诉讼。早在2002年,朗科科技就以侵犯优盘相关专利权为由,将华旗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04年,朗科科技起诉日本索尼公司侵犯其优盘相关专利权;2006年,朗科科技在美国起诉PNY公司;2013年初,朗科科技以侵犯其优盘相关专利权为由,将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在这些案件中,朗科科技提出的索赔金额都比较高,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而且这些案件大多取得了胜诉,并取得不菲的赔偿收入。 多年来,朗科科技的核心技术专利先后7次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但截至目前该专利权仍被维持有效。(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资料整理: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享

收藏(2)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