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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疑问|1.怎么判断概括对独权的实质性有没有影响?

发布时间:2019.01.25 北京市查看:554 评论:3

1.怎么判断概括对独权的实质性有没有影响?
2.在第19节课中,我发现,对花盆的两个极端问题的解决方法不适用于前面讲的上花盆套在下花盆里面,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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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老师回复:1、第一个问题没太明白,概括是为了形成较大范围,可以存在独权和从权中,独权的实质性指什么?问题是否可以再具体一些?2、从技术构思的实质去出发,不要去限定两个盆体的位置,比如,一种花盆,包括栽植植物的盆体和储水装置,所述盆体和储水装置之间通过通道,所述通道兼具排水功能或单独设置贯通的排水孔,所述通道内设置有引水材料。

    2019/01/25 2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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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学员:就是权利要求概括之后,一些细节没有写出来,会不会造成不清楚,导致技术方案无法实现

    2019/01/25 2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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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老师回复:概括之后只要能解决技术问题即可,解决了技术问题就算清楚,

    2019/01/25 2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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