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到授权前这段时间提出异议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06.18 广东省查看:6735 评论:2
最近遇到一个公布了的申请案,由于和自己做的东西相关,想要阻止其授权。
查了相关法律,发现只有《细则》第四十八条提到相关的措施: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想请教一下,如果根据如下两条提出异议,有效果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或
《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
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另外,该申请案中独权的创新点在于一个参数范围,经过分析其中一个端点及其附近的两个点属于本领域的常识,剩余的参数范围根本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是不是要将这个参数范围分开论述,分开成不同的技术方案论述,将“属于常识”的点论述成不具备创造性,“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点用《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提出异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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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t2525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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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uo
你的竞争对手虽然提出了申请,但你可以看看他们说明书有什么没有涉及到的技术特征,你将这些技术特征申请专利保护比你去提神马公众意见有意义的多啦。如果人家公开的全面,人家也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避开你看到的那些问题不是?
2014/06/18 23:1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Horst2525
嗯。我顾虑的正如你说的,如果按照这两条异议,意义不是很大。
对方申请的是PCT申请,看他的说明书写得很有水平,我所说的问题很具有隐蔽性。即使审查员能检索出来,但是我想的是,有所作为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谢谢!
2014/06/19 08:2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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