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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一览

发布时间:2018.12.11 北京市查看:14097 评论:40

本帖最后由 18600882834 于 2018-12-11 17:10 编辑

今年12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布《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全文,针对专利法拟第四次修改。
虽然时间过去几年,草案距离正式实施的专利法必然还有差距,就像代理条例草案里面写着本科以上报名正式的依然是专科一样,但并不妨碍我们从中得出修改的方向与大致内容。并以此来推测考试将会有哪些内容有可能发生变化。

你是否已经看过送审稿呢?你是否有发现哪些地方改动呢?楼下可以留下你的见解

《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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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修订稿第二条变化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018/12/11 17: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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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领果子

    2018/12/11 17:2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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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也领一下~

    2018/12/11 17:4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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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负责涉及专利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建设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地方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依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专利公共服务。

    前款所称地方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是指省级、设区的市级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县级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

    2018/12/11 1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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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也领一下~

    2018/12/11 19:0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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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也领果子

    2018/12/11 20: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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