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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放弃做专利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4.03.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看:410560 评论:140

本帖最后由 kim-possible 于 2015-5-11 17:22 编辑

话说很久没上论坛了,主要是考过考试之后进入一家国企,转行做企业法务了。

我是2011年参加并通过的专利代理人考试,法律硕士专业,本科理工科学软件工程,毕业后两年考研,所以在校也能考。

2012年拿到专利代理人证书后,以为自己可以凭双证:司考+专代,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但后来发现是自己太幼稚,没有做好太多准备就做了一个不成熟的决定
那么我说说看我为什么放弃做专利代理人吧。

2012年2月,我怀揣司考+专利代理前往北京(个人觉得北京应该是专利代理人最应该去的地方,资源不要太多)。

实习了四个月,发现做专利代理人做的好的,或是专利侵权或无效做的好的应该是理工科硕士以上的人,具有非常好的理工科功底。

而不是以为可以靠自己本科的半吊子水及法律硕士的法律方面的半吊子水加上一点考试能力和充足的复习时间拿来的双证可以玩的转的。

我实习的时候发现写案子对我来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最起码基本功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沟通以便充分理解技术要点,可以写出符合要求质量水平高的专利申请文件
当然还有一个放弃的原因可能是发现得到的不如我预期吧,可能是我太过贪心,自己没什么能力还期望过高的工资,但是我认识到的那家所里的专利代理人(5年撰写经验),每个月只有1W多一点的工资。对于居住在北京的人来说,确实我认为回报太少。

5月份,家里有机会介绍让我去国企,于是我放弃了专利代理人。

以下是我给还在做专利代理人的一个回复:
其实我去实习了四个月发现专利代理是大坑,看起来很美好,实际上不适合法律硕士。考法律硕士的都是非法的,法学法硕不论;为什么考研不考本专业而是法律硕士一般是对自己专业不满意,或是本专业不好找公司,或是压根没学好本专业。等研究生读完三年,理工科知识差不多忘得一干二净,当然XX这样的是例外,人家还是用自己本科的专业知识和毕业后的工作知识养活自己;而专利代理实际上是技术含量非常高的行业,属于高智行业,不是你考过代理人考试或是熟悉专利法条文就能玩的转的;我待了几个月,感觉专利代理还是适合理工科硕士,具有非常扎实的理工科知识的人去干的;法律出身人员往往是雾里看花;比如说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这个看起来是法律问题,实质上是技术问题。所以,小X,跳出苦海,可以考虑攒几年工作经验,然后转行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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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31楼
    都这么清楚了还能说什么。

    双证给你带了的好处是你有选择的余地了,能清醒认识自己、比较自己了。

    我敢保证,你如果没有双证你所想的根本不会是这些问题,这就叫进步。有点追求的人都能看到自己不足的地方,所以都会有迷惑,我们只能慢慢提高自己自己的不足。勿较真,跟自己过不去。

    2014/03/15 10:0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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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2楼
    感觉非常受益,对刚入行的有人有提醒。

    2014/03/15 16:0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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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3楼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4-3-14 17:18
    个人认为,双证的人其实可以分为两种:

    (1)持有律师证的专利代理人,主要特征是技术背景高于法律功底 ...

    技术复杂的案子,适合技术强的作,无论撰写还是诉讼。
    技术简单(法律相对复杂)的案子,适合法律强的作,也是无论撰写还是诉讼。
    其实撰写和诉讼中对技术的考虑,是同样的。

    从我经验看,在有些案子里面,还是体现了诉讼对技术的要求的。把握技术脉络,背景,枝叶,对于理解创造性、技术启示有举一反三的功效

    2014/03/15 19: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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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4楼
    zss888 发表于 2014-3-14 19:00
    读书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增强本领,打个比方,有没有把面粉做成馒头并卖出去的本事和能力-----这是 ...

    那什么才管用?“管用的才管用”?那不成了废话了。
    总要有分析吧,虽然分析出的因素不等于充分条件。

    2014/03/15 20: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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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5楼
    白龙马 发表于 2014-3-15 19:58
    技术复杂的案子,适合技术强的作,无论撰写还是诉讼。
    技术简单(法律相对复杂)的案子,适合法律强的作 ...

    一般情况下,专利诉讼的案子,我们都是两个人,一个律师,管法律方面,一个专利代理人,管技术方面。如果律师对技术也有理解的话,那当然更有利于双方的沟通。

    2014/03/17 09: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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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6楼
    可能楼主对代理人或律师的定位不太妥当,技术问题是发明人的问题,代理人的作用是给予方向上的指导和材料上的整合,没有必要技术上的精专,也不可做到技术上的精专,因为技术领域分的都是很细的,让学高分子的博士谈谈晶型结构确证问题,很多人连这个概念的搞懵了。所以我认为还是法律第一,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与发明人充分沟通来弥补,专利最终是个法律问题,否则何谈司法最终。

    2014/03/17 14:1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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