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当”字在权利要求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7.09.19 广东省查看:1839 评论:7
权利要求:一种A,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设有B,当所述的B连接C时,所述的A具有X功能;当所述的B连接E时所述的A具有Y功能。
问题一:E是与权利要求申请公开时一并被公开的具有创造性,但是生产E时具有一定的难度,产品良率低,成本高,因此一直没有产品在市场上出现。
现在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生产了A产品,具有特征B,该未经许可生产的产品连接C时,A产品具有X功能。
那么未经权利人许可生产销售的A产品是否侵犯了专利权?
问题二:上述权利要求在审查过程中,这两个“当”字之间的分号“;”是作为“和”还是“或”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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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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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7/09/19 15:4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思博版主
那么,就是说问题一成立?
现在真正感受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不知道要到什么层级才能象李工一样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017/09/19 15:5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我始终觉得你这样写,是不清楚的。
2017/09/19 16:0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思博版主
我发现,主贴存在错误,已经修改过来了。
另外,这样修改是否清楚?
权1,一种A,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设有B,当所述的B连接E时所述的A具有Y功能。
权2,如请1所述的A,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的B连接C时,所述的A具有X功能。
2017/09/19 16:1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wxhlove
问题二,问题一中已经解释,如果楼主一定要用“和”“或”来解释分号,在这里应该是“和”的意思。
撰写建议,不同状态的功能,应分开在其它权利要求中限定,放在一个权利要求中,将会极大限制保护范围,对于判断步骤,如果怎样则执行XX,反之执行XX这样的描述也是类似的,应该分成两个权利要求写。
2017/09/19 16:1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那么,你的b到底是不是连接e了,你的 产品是否有这样的属性,这是一个确定的事情吗?
2017/09/19 16:2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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